震惊!十几万瓶过期啤酒流入大连市场!生产日期被改
说过给超市肉菜
修改日期的
万万没想到
常喝的啤酒也中招了
而且还是进口啤酒
大连有个胆大的进口啤酒经销商
12万余瓶和5万多罐啤酒
" 换了生日 "
12万瓶啤酒改“生日”
权某是大连一家食品公司经理
公司经授权销售
德国某品牌啤酒
李某为其库管员
可惜他的进口啤酒
卖得不太好
过了保质期的啤酒
在库房里堆积如山
权某
给啤酒改“生日”吧!
2018年4月至5月
这伙人在仓库内
更改瓶装啤酒1万余箱
更改罐装啤酒2265箱
“重生”啤酒便宜出手
进口啤酒更新“生日”后
权某还真把酒卖出去了
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17日
权某分5次以30元/箱价格向我市一家酒水批发商行销售更改日期的瓶装啤酒3500 箱;以42元/箱价格销售罐装啤酒1265箱;一共卖了15.8万余元。
2018年4月18日
权某以30元/箱价格销售给北京一客户改过日期的瓶装啤酒1000箱,以45元/箱价格销售罐装啤酒1000箱,共收啤酒货款7.56万元。
案发后
执法人员在仓库中扣押已更改好生产日期的瓶装啤酒4040箱,已清洗还未粘贴假冒啤酒商标标签的瓶装啤酒1840箱,共计5880箱,价值17.64万元。
两人均被判处缓刑
2018年8月28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权某、李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
权某、李某明知是过期啤酒,通过伪造生产日期的方式而予以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23万余元,未销售金额17万余元,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权某、李某系共同犯罪,应按各自参与的犯罪予以处罚。权某是主犯,李某是从犯。
权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系自首,予以从轻处罚。
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
二被告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又积极缴纳罚金,对二被告可酌情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二被告系初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无再犯罪的危险,且对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以适用缓刑。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权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2万元;李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
下次遇见啤酒
喝前仔细瞅一瞅!
信源:半岛晨报
编辑: 新闻大连”婧琦
美编:“新闻大连”孔德成 钱云龙
主编:“新闻大连”张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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