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大连社保个人缴费基数调整!从7月起开始正式执行
大连的社保政策有了变化
从2019年7月1日起
执行新的个人缴费基数
并为灵活就业人员设置了
7个缴费档次
7月18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大连市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降低社保费率有关政策规定,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有关情况。
2019年大连社保缴费政策
有哪些变化?
社保个人缴费基数调整
根据相关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大连市以辽宁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最新公布的数据,2018年全口径年平均工资为57612元,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4801元。根据市统计部门提供数据,大连市2018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7592元,月在岗平均职工工资为7299元,使用全口径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降了35%,预计大连市下半年企业少缴养老保险费23.4亿元。
个体工商户 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档次可选范围更大
过去
5个缴费档次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在大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五个缴费基数档次中自愿选择。
现在
7个缴费档次
这部分人员可在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缴费基数档次中自愿选择。
以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为例,政策调整后月缴费基数2881元,月需缴费额576.2元;
比上年度最低月缴费额818.8元少缴242.6元;
比使用大连市今年在岗月平均工资计算的最低缴费额875.8元(7299元×60%=4379元,4379×20%=875.8元)每月少缴299.6元。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的范围扩大后,收入较低人员可以选择较低的缴费标准,减轻缴费负担,收入较高人员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标准,来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体现“多缴多得”。
社保费率降低
今年将为大连企业
减负36.78亿元
2019年以来,大连市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降低社保费率成效已经显现,今年预计共为企业减轻社保费负担36.78亿元。
措 施
● 2019年5月1日起,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8%调整至16%。
成 效
2019年5-6月,为全市企业实际减负2.74亿元。
预计5-12月将为企业减负10.79亿元。
措 施
● 从2019年6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继续执行0.5%。
成 效
6月份为全市企业实际减轻负担0.37亿元。
预计6-12月将为企业减负2.59亿元。
措 施
● 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全口径平均工资60%至300%七个缴费基数中,自愿选择适当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成 效
预计7-12月企业和参保人员少缴23.4亿元。
此前
大连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
公积金缴费基数均有调整
“新闻大连”综合大连发布(ID:dl-fabu)
文字:左莹
编辑:“大连发布”初昱含 “新闻大连”婧琦
美编:“新闻大连”孔德成
主编:“新闻大连”张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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