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严30条”的重要说明!
2月20日,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下发《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第二版)》,提出严格排查“十清楚”、严格防控“十必须”和社区(村)居民“十不要”的疫情防控具体工作要求。
一、严格排查“十清楚”与第一版相同,这就要求我们坚决杜绝松懈麻痹心理,持续高压严管防控态势,继续做好摸排走访,尤其是在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管控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全国排名前10的重点疫区及黑龙江省等来连返连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做到无缝衔接、闭环管理。
二、在小区管理方面,提出“必须确保中、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出行,不得采取‘一刀切’封闭措施。对进入人员实施测温、验码(证)、登记”。这里不再强调必须对村庄、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但要求继续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不能放松人员排查。
三、必须对来自(去过)高风险地区人员采取14天居家隔离措施,防患未然。
四、必须采取科学有效消毒措施,在中、低风险地区要以环境整治为主、化学消毒为辅。
五、将引导居民“红事”停办改成“红事”缓办,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合理疏导群众情绪。
六、必须对社区(村)内公共服务场所加强督导,低风险地区要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要稳妥有序恢复经营。
七、居民防疫“十不要”基本要求不变,依然倡导广大群众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要增加传染风险;倡导不聚餐、少聚集,不要参加不必要的集聚活动。
随着企业复产复工陆续展开,来连务工人员逐渐增多,外防输入与内控扩散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因素大大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仍然非常严峻。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工作呈现的新特点,立足疫情防控工作新情况、新要求,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落实科学有效防控举措,不断改进优化防控方式,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编辑:婧琦
美编:孔德成
主编:张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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