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布7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9件
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
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
恶势力团伙29个
……
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大连市法院在行动!
6月29日,大连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召开“大连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审判情况,并公布7起集中宣判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审结黑恶势力
犯罪案件49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9件,其中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团伙29个,审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5件,共对436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共109人,共221人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在近日全市法院集中公开宣判的14件涉黑涉恶案件中,涉案的102名被告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罪,被判处死刑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的刑期。
公布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中
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
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
恶势力团伙10个对称霸大连工业大学后勤领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丁锡臣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严惩了称霸高校后勤领域的涉黑犯罪;
对盘踞在校园周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的恶势力团伙的首要分子唐永强判处死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坚决铲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社会毒瘤;
对在大连北站南广场造成恶劣影响的以李永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从严惩处,整肃该地区客运交通秩序;
审结两件涉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郭氏父子恶势力犯罪案件;
对以李志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的暴力讨债犯罪从严惩处,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群众的生活秩序;
对以李晶为首的扰乱龙王塘渔港经济和社会秩序的恶势力团伙,以单聚良为首的以物业管理为名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团伙从严惩处,坚决打击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犯罪分子。
“新闻大连”综合大连发布(ID:dl-fabu)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集:左莹
编辑:曲茜 初昱含 婧琦 燕子
美编:孔德成
主编:张溢中
大家此刻都在看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