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贩卖新生儿信息,判了!

新闻大连 2021-05-27

为了拓展儿童摄影业务

庄河一家儿童摄影店经营者

竟然打起了勾结医院工作人员

获取新生儿信息的歪主意

近7个月的时间里

共有1517条新生儿等信息

每条5元的价格被非法出售

1965年出生的王某某是庄河市某医院总务科消防员,他曾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8年4月16日被庄河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20年5月,庄河某baby儿童摄影店的经营者张某为了开展业务,拓宽生意渠道,竟然打起了获取新生儿信息的歪主意。张某为此找到了王某某,于当年5月9日,通过手机转账给王某某1500元钱好处费,让其帮忙购买新生儿信息。王某某动心了,可他并不掌握新生儿信息。


该如何获取信息呢?他就找到该医院保健科档案管理员高某,并转账给高某600元人民币好处费。高某见钱眼开,同意提供信息。从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高某共50次向王某某提供1517条新生儿出生日期、性别、新生儿母亲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公民个人信息,王某某每次收到信息后以每条5元钱的价格出售给张某。


王某某在获利后,转发一部分好处费给高某。王某某以此方式获利5205元人民币,高某获利3880元人民币。案发后,王某某和高某违法所得已被全部追缴。


庄河市人民法院认为,高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依法从重处罚。王某某有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根据二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居住地社区矫正部门的评估意见,可对二被告人适用缓刑。

2021年3月4日

庄河市法院依法判决
















王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上缴国库(已预缴)。高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上缴国库(已预缴)。王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5205元,高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88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闻大连 (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半岛晨报

记者:张锡明

编辑:婧琦 燕子

美编:孔德成

主编:曲茜


有料·有用·有温度  闻大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