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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起,价格下调!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医疗保障局,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先导区社会事业管理局、高新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市医疗保障局各直属分局,医保经办机构,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医保〔202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
关于调整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服务新冠疫情防控,按照国家要求,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我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每人份60元,10合1混合检测最髙限价调整为每人份15元,5合1混合检测最高限价仍为每人份30元(详见附件)。
二、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价格政策不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时,各医疗机构不得向被检测人收取诊察费。S250403007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停止试行。
三、本通知自2021年8月25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项目表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8月19日
如果已经预约缴费
2021年8月24日
新闻大连 (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医保局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编辑:婧琦 燕子
美编:孔德成
主编:曲茜
监制: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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