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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
关于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大发改价格字〔2023〕46号)
按照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2月10日大连市92号汽油零售价格为7.69元/升,低于我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起征点,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大价发〔2014〕34号)相关规定,决定自2月10日零时起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其他各区市县、先导区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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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吴耀辉
编辑:燕子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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