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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在微信朋友圈购物受消保法保护吗?权威说法来了

2016-04-16 央视新闻

▌本文来源:新华网、东莞日报

微信朋友圈卖东西、微信点赞赢商家优惠券等,已成为不少商家的销售方式和促销方法。朋友圈微商大多建立在朋友间信任的基础上,但假货、冒牌货、虚假宣传,有时也让“朋友”寒心,通过微信朋友圈购物而产生的消费纠纷也在逐年增多。

朋友圈买到假冒伪劣怎么办?个人私下交易不受消保法保护

福建省消委会工作人员说,由于微商是一种新型的电商模式,创立时间较短,且缺少职能部门监管,存在管理混乱、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维权渠道不畅通等问题。

工作人员介绍,微信购物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受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微信购物商品金额往往较小,虽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合同法走司法途径来解决微信购物纠纷,但是这样投入的成本可能远远高于商品本身的价值。

如何避免吃亏上当?官方给出3条消费提醒

一是网络购物尽量选择信誉较好、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这类平台的付款有严格的程序,退换货、维权取证较为方便快捷。

二是通过移动社交平台购物时,一定要核实商家地址,保留好涉及商品服务的数量、型号、质量、承诺等关键性交流信息,要求销售方提供购物凭证等。

三是对微信好友发来的消息,尤其是陌生链接,最好提高警惕。要到正规的购物网站的手机客户端购物,不要轻易在不知名的网站或者朋友圈内网购,避免上当。

朋友圈售假有何法律后果?销售主体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

制造、销售假货有什么法律后果?对微商制假、售假行为,广东的王一飞律师认为,如果微信朋友圈内的销售主体是属于企业,进行过工商登记,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那么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依法应向消费者进行赔偿。一般赔偿的金额为产品价款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而经营者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赔偿损失,并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但是,目前大多数微商的销售主体为个人,其并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但如果微商在销售过程中,有违法或侵权行为,则可按照相关民事法律处理,如《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另外,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则可能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方面的相关罪名。

买到假货如何维权?调解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朋友圈中买到假货应该怎么办,如何预防假货陷阱?对此,王一飞律师认为,微信朋友圈中的个人经营行为,往往是一种“人情销售”,双方当事人之间一般为亲友关系,遇到假货应尽量协商解决,以和为贵,确实和解、调解不成的,也可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如果进入诉讼阶段,则依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权。比如购买到不符合质量的产品,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要求出售人承担相应责任。“所以即使你是在朋友圈中买到假货也是可以维权的,但是过程会比较麻烦,而且在朋友圈中买到的产品没有售后服务保障。”王一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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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假货如何维权?

1.注意保存好购物发票、单据、保修卡等;如退换,尽量保证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

2.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请仲裁。

3.网购时,可以要求商家出示实体照片,尽量使用第三方平台付款。

4.所购商品和收到商品不一致时,可以选择拒绝签收。

5.网购时,可以保留出示与卖家聊天记录,作为维权证据之一。

6.牢记维权电话,出现问题可向市消费者委员会求助,必要时可向警方求助。

7.在协商调解无效后,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方式有哪些?

1.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异地投诉加拨区号)

2.中国电子商务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微信公共账号:DSWQ315(网购投诉平台)

4.中国消费网:http://www.cc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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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监制/杨继红  主编/李浙

编辑/陈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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