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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花钱打榜、刷单上位……你还相信这些网络排行榜和好评吗?

2016-05-19 央视新闻

   本文来源:人民日报


“上网查查,货比三家”,互联网时代,这已经成为一种消费习惯。

而“乱花渐欲迷人眼”,金钱角逐的“十大品牌”,人为操控的“畅销热榜”,花钱运作的“销售排行”……网络收费信息泛滥,令人真假莫辨,不仅让消费者无所适从,更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些所谓的“品牌榜”“畅销榜”“信誉榜”,已沦为变相捞钱的工具,编织出一个个“消费陷阱”。


多数排行榜为竞价排名


据记者调查了解,随着品牌竞争日益激烈,网上各类“十大品牌”排行榜层出不穷。诸如“品牌排行网”“中国品牌网”“排行榜天下”等排行网站更是林林总总。


业内人士透露,“这类评选、排行大多事前没有标准,事后没有监督,实质上就是竞价排名,有些就是直接收钱发证。”

对于这类评选网站,大品牌往往不屑一顾,急功近利的小微品牌却趋之若鹜。为了混淆视听、伪装权威,部分评奖和榜单首先会将行业内绕不开的大品牌纳入其中,余下的名额则成为了众多投机品牌之间金钱的角逐

收钱发证 合作优先 “品牌榜”成山寨货

一些资质不明的网站,还通过暗箱操作手法“自然生成”评选结果,之后再对评选过程冠以“大数据”“云计算”之类的万能前缀,却对真正的评选标准语焉不详,对数据来源也讳莫如深。有的网站还将合作客户分为高级VIP会员和战略VIP会员,年费分别为数千元乃至数万元,一位“十佳服务专员”表示,“评选肯定会优先考虑和我们合作的客户。”




花钱打榜 刷榜上位 “畅销榜”里水分大

在许多消费者眼中,“畅销榜”代表着权威、口碑、性价比;而在某些电商平台方与商家看来,“畅销榜”则意味着高人气、高关注度——是变相广告天然的生存土壤。

偏重眼球经济的图书、影音、游戏等文化领域,就成为“买榜”丑闻的重灾区。

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发行司曾专门就“买榜”和“书托”问题,对网上书店进行调查。调查显示,“一些出版社和书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利用内部员工回购图书制造畅销假象”,造成了电商网站上的畅销排行失实。部分出版商也坦承,由于竞争激烈,读者主要靠排行榜作为买书依据,“不买榜出版社就没法活”。




职业刷单 网上“好评”造假

想要在众商云集的网络平台准确地找到值得信赖的商铺,有时还需要消费者练就“火眼金睛”。拥有多年网购经验的张慧慧告诉记者,“网上一些好评是刷的,差评有可能也是刷的,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仔细分辨”。

去年4月,一名网店店主为了打击竞争对手,雇人疯狂购买对方产品,“恶意刷单”1500 多次,最终触发电商平台自动处罚机制,造成对手蒙受损失 19 万余元。江苏南京雨花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涉案网店店主等人被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起诉。该案也是南京市网络“恶意刷单”第一案。

“信誉榜”中藏水军

业内人士透露,某些电商平台会依据卖家信用、好评率、收藏人气、累计本期售出量等一系列因素对商家综合排名。同时,广告也采用竞价排名方式,店铺投入广告费用越多,店铺和品牌被用户看见点击的机会越大。一些商家为了争取更靠前的排名,只能向平台缴纳高昂的推广费。而在电商利润被不断压缩的当下,和缴纳高昂费用相比,电商更倾向于用性价比更高的“刷单”方式提升排名。

今年3月,“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众多网络刷单的黑幕,多个电商平台成了“刷单”重灾区。近日某公司更是赫然把“销售额刷单”公开写进了招股书,引起轩然大波。该公司负责人对媒体诉苦,刷单是“被逼”的,否则就会被其他“刷单”的竞争对手打败。如果大家都不刷,其实也没事。但是,只要有一家刷,大家就只能都刷,进入恶性循环。




个案仅仅揭示了冰山一角。在“刷单”行为背后,还有无数“刷手”“刷号”,与公关公司等形成了一条条完整而庞大的灰色产业链。“数据造假”“刷单乱象”,已成为电商行业蔓延的毒瘤,应引起高度关注,及时加大治理力度。

排名应有准入门槛

如何完善网络排行榜,让其权威、公正、可信?应该分层治理,让市场机制、社会机制、行政干预、法律手段协同作用。

首先,网络排行榜的运营平台,最好把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分开。排行榜本身不应和收费挂钩,想获利应通过增值服务实现,比如评选机构在为货真价实的好产品做推荐时,可收取一定费用。

其次,协会、行业、联盟等社会机制应发挥作用。比如出现纠纷时,协会可代表消费者和商家谈判,并对不良行为有所制约;协会还可以完善排名准入机制,促进排名机构规范运行,不能鱼龙混杂。

此外,政府也应出面进行必要、慎重的行政干预,同时加快立法进程,用法治手段强化治理

建章立制用重典

中国社科院新媒体研究中心副主任黄楚新:治理网络排行乱象,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网站在保证用户公平、开放、自由地获取信息的情况下,应主动及时过滤不良信息。

二、网站对广告、排行服务要严格把关

三、国家应鼓励权威研究机构做好相关排名和评比工作。

四、尽早出台相关法规。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尚未正式公布。期待这部针对互联网广告的管理办法能尽早出台。

网站平台当担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电商平台对本平台出售的商品和服务要尽一定审查义务,特别是要用大数据的动态监控方式看是不是有“水军”、恶意评价、假货存在的可能性,特别是对各类平台上的产品和企业评奖时要做到透明、有依据。网站提供搜索、竞价排名服务要承担一定的审慎义务,应比单纯刊登广告义务稍重;当竞价排名出现问题遭到消费者投诉时,网站平台应当纠正并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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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周庆安  主编/李浙

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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