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必看 | 楼市限购再升级!上海、天津传来大消息

2016-11-29 央视新闻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综合

楼市传来新消息!上海、天津,限购政策再升级。上海楼市新政中,有关从严执行商业银行及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包括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等规定,都是在今年“沪九条”、“沪六条”基础上,对楼市调控的“再升级”。

上海出台差别化房贷新政 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

昨晚,上海楼市再出严厉调控政策。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旨在进一步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规定,经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今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同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

在区分首套和二套购房的前提下,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下调10万元,并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有关部门表示,上海将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关于住房限购、限贷的要求,继续严格执行“沪九条”、“沪六条”规定,强化市场调控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考核制度,确保各项调控政策执行到位,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天津出台差别化房贷新政 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官方消息,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会同天津银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进一步调整天津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要求:

11月25日起,对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但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通知要求要规范阶段性担保放款管理:

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放款前,购房合同备案手续应完毕并且借款人已提供首付款及契税发票、应缴费用凭证。对于无法提供足额担保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抵押或抵押预告登记完成前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于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首付贷”等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开展阶段性担保合作。

北京、深圳、上海房贷政策 哪个最严格

上海楼市新政一出,有人将此前北京、深圳的房贷新政与此次上海的政策进行了对比。

北京9月30日房贷新政: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深圳国庆期间房贷新政:

对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三成首付;对无房但有贷款记录的,首付不低于五成;已有1套住房的,首付提高到七成以上。


对比发现

在首套贷方面,深圳比北京首付低5个百分点,但在认房又认贷方面紧于北京,上海最严。


在二套贷方面,北京、深圳认房不认贷,深圳比北京略紧,不管是否是普通房,都是七成首付。上海认房又认贷,紧于北京,与深圳互有松紧,总体稍紧于深圳。


更多新闻


监制/杨继红  主编/张天宇

编辑/史萌

©央视新




觉得不错请点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