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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 | 纪委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意味着权力扩大?

2017-10-26 央视新闻

今天上午,十九大新闻中心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解读十九大报告,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纪委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是否意味着纪委的权力进一步扩大?全面从严治党与干部干事创业之间是不是对立关系?看权威人士回应。

△图/新华社

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整个十九大报告3.2万字,第十三部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4100字,占了报告的八分之一,可见分量之重。这部分1个序言、8项要求,条条都是我们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句句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誓言。

——中央纪委副书记肖培

  • 过去五年,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案件,从李春城到孙政才,共292人。

  • 过去五年,共查处18.9万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处理25.6万党员干部。

  • 过去几年,纪律处分县处级干部6.3万人,乡科级干部24.6万人,村支书、村委会主任27.8万人。

  • “追逃防逃一起抓”,由于强高压、长震慑,外逃人数逐渐递减:2014年101人, 2015年31人, 2016年19人,2017至今只有4人。

监察体制改革的四个关键词

肖培指出,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要抓住四个关键词:

第一个关键词:合署办公

形势决定任务。1993年依据当时形势党中央做出决策,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把分散的反腐败力量集合起来,由中央纪委行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由中央纪委对党中央全面负责,即合署办公。

同样是基于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习总书记在报告中要求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

24年过去了,实践、历史都充分证明,党中央要求合署办公的决策是英明的、正确的,反腐败九龙治水不行,必须把拳头攥起来。

第二个关键词:职责权限


总书记在报告中强调,要依法赋予监察机关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这几个字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要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因此,正在制定起草的国家监察法将赋予国家监察委员会以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权限。

第三个关键词:调查手段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北京、山西、浙江三个地方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① 从试点决定看,未来要将现行的行政监察法中规定的监察机关的调查手段和权限,如查询、复制、冻结、扣留、封存等,修改完善为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等。

② 把纪委实际使用的谈话、询问等措施确定为法定权限,写入法律。

第四个关键词:留置调查

用“留置”取代“两规”。

国家监察委员会不是司法机关,它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反腐败所涉及的重大职务犯罪也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国家监察法因此不能等同于刑事诉讼法,调查也不能等同于侦查。不能将一般的对刑事犯罪的侦查等同于对腐败、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的调查。

将要制定的国家监察法,对留置的审批程序、使用条件、措施采取的时限都会做出严格的法律规定,甚至对调查过程的安全、医疗保障等等都会做出相应的规定,这必将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工作法治化

另外,对于有记者问纪委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后,既执纪又执法,这是否意味着纪委的权力进一步扩大?对此,肖培回应称:“这绝不意味着纪委和监委权力的扩大,只能意味着纪委和监委的责任大了,担当要更大。”

全面从严治党与干部干事创业之间不是对立关系

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国资委党委委员江金权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 

全面从严治党与干部干事创业之间不是对立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全面从严治党并不是要捆住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而是要整治干部乱作为、防止干部不作为。决不能以全面从严治党作借口为不干事来推脱。

——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国资委党委委员江金权


△图/新华社

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空前,解决了一些干部乱作为的问题。在这个背景下,也出现了一些干部不作为的问题,出现了“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现象。

此时提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目的是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就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

  • 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 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江金权认为,“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的要求主要有四点

① 看你是为公还是为私,你的出发点是什么。

② 看你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

③ 看你是遵纪守法带来的失误还是违法乱纪。

④ 看你的决策程序是集体决策还是个人肆意妄为。

有了错误、有了过失可以容,但必须纠

就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江金权认为:

① 容的是前一个方面(先行先试出现的过失等)而不是后一方面,后一方面的故意为之肯定不能容,这是要区分开来的。

② 第二,容的是过失,这个地方的“错”应理解为“过失”。

③ 第三,容错后面还有一个纠错。有了错误、有了过失可以容,但必须纠,要真心地认错、悔错、改错。

江金权提出,这三点把握住了,也就把握住了底线,广大干部就可以放手干事。总的要求是,党的干部要依规干事、干净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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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唐怡 主编/王兴栋

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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