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控烟令升级!公共场所禁止电子烟
2019年1月1日,最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此次最新“控烟令”跟之前相比,有几个明显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将原来规定的适用于“杭州市市区和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范围”扩大到“杭州市行政区域内”。
《条例》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因此即使在自己的办公室吸烟,也是被禁止的。
考虑到政策的可操作性,《条例》给了娱乐、经营性住宿和餐饮等室内公共场所一个缓冲期,将其在一定期限内设为限制吸烟场所。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通知》中专门明确,限制吸烟场所包括:歌舞、游艺娱乐场所和对社会开放的棋牌局,经营性住宿、餐饮场所以及经营性洗浴中心(含浴室)、足浴、按摩保健、美容美发场所等,场所需按要求划定或设置吸烟区(室)。到2021年12月31日后,第19届亚运会举办之年起,限制吸烟场所将禁止吸烟。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对一些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也提出了禁烟要求,具体包括: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教育培训机构等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学的场所,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以及体育健身场馆、演出场所的室外观众坐席和比赛、健身、演出区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场所。《条例》在实现全面禁烟的道路上迈出一大步。相比国内多数城市,立法已经走在前列。
劝阻、举报处理
《条例》规定,禁烟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如果发现有人吸烟,确定该场所属于禁烟场所后,可要求吸烟者立刻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如果不听劝阻,市民可以拨打市长公开电话“12345”投诉举报,市长公开电话登记受理投诉后将按照控烟监管职责分工,移交相应的控烟监管部门处置。
为什么《条例》尤其强调对公共场所的控烟?
因为,公共场所吸烟最大的危害是造成周边人群的二手烟危害。目前,二手烟雾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确定为人类1类致癌物质。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实施准则指出:二手烟暴露没有安全水平。国外的大量研究也表明,只有完全无烟环境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不吸烟者的健康。
来看看二手烟暴露对不同人群健康的影响:
对成年人,二手烟草烟雾被非吸烟者吸入后,其中的化学物质会迅速到达肺部,经血液输送至身体的每一个器官,引起肺癌、乳腺癌等恶性肿瘤、慢阻肺、冠心病等心、脑血管严重疾病并可诱发或加剧成年人哮喘。
对儿童,父亲或母亲吸烟均可导致儿童下呼吸道疾病发病风险增加,比如支气管炎和肺炎,尤其易发生在出生后第一年。二手烟暴露可导致已患有哮喘的儿童病情加重,使未患哮喘的儿童出现哮喘,可引起儿童中耳炎,如果处理不当可造成听力损伤。
对胎儿和新生儿,不吸烟女性在孕期遭受二手烟暴露,可导致婴儿低出生体重、早产、婴儿猝死综合征、宫内发育迟缓和自然流产等。
▌本文来源:浙江24小时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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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唐怡 主编/李浙
编辑/江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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