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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多想想受害人 台湾电信诈骗嫌犯遣返大陆 怎么就不行?!

2016-04-14 央视新闻 央视新闻

近日,肯尼亚警方端掉一个中国电信诈骗团伙,一共77个人,其中有45个台湾人,按照“一个中国”原则,全部遣返至大陆听候调查。台湾地区强烈要求放人,引发了两岸乃至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这样一个常规动作为什么会引起轩然大波呢?




首先要说明的是嫌犯遣返大陆“合情合理 无可厚非”

外交部、公安部、国台办分别做出了回应,可以说从政治、外交、法律等角度看,台湾电信诈骗嫌犯遣返大陆“合情合理、无可厚非”。


针对该案,依据法律条款,中国大陆有对台湾籍犯罪嫌疑人的管辖权。大陆法律以地域管辖为主,坚持属地管辖原则,犯罪发生地、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地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属地管辖权有明确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研究院 樊崇义教授


每年上百亿赃款被卷到台湾 受害人损失惨重

台湾岛内激进力量在要求大陆方面“即刻道歉、放人”的时候,可曾想过触犯法律的电信诈骗团伙使得多少内地同胞深受其害,甚至倾家荡产。


据国台办新闻发言人安峰山介绍,受害者有很多是老人、教师、学生、农民工、下岗工人,他们辛苦劳作一辈子,一生积蓄被骗光,处境凄惨。其中2015年12月,台湾电信诈骗集团骗走棚户区改造款和农民工工资共计1亿多元,这是迄今为止大陆被骗金额最大的一笔。




台湾电信诈骗为何这么多?

事实上,这次追缴只是冰山一角。近年来台湾电信诈骗嫌犯在境外设立窝点,对大陆民众实施诈骗活动屡禁不止、愈演愈烈,致使大陆民众财产蒙受巨大损失。每年有上百亿元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至今被追缴回来的寥寥无几。这背后是什么原因?


1.台湾对待电信诈骗 立法不严、处罚太轻

目前两岸合作打击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虽有积极成果,但由于两岸对犯罪嫌疑人分开处理,很多作案累累的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未得到应有惩处。


台湾没有专门针对电信诈骗的刑法制定,而是把电信诈骗当作一般诈骗对待,刑期低、经济制裁力度不够,存在立法不严、处罚太轻等问题。根据台湾的刑法,诈骗集团团伙首脑往往仅判刑1、2年,共犯也不过被判6个月以下徒刑,还可以罚金取代。如此低的违法成本,也让犯罪分子趋之若鹜。不少台湾犯罪嫌疑人刚被押解回台就被当即释放,有的过了不久,就再次在国外开设诈骗犯罪窝点,继续作案。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学研究院 樊崇义教授


2、台湾电信诈骗由来已久 已形成公司化运作



本小利多、刑责轻,使得电信诈骗集团在台湾屡禁不止,趋之若鹜。若不给予应有的法律责任追究,势必愈演愈烈。


央视评论:台湾社会勿将电信诈骗案政治化


对于这次台湾电信诈骗嫌犯遣返大陆,绿营大肆进行政治炒作。蔡英文称“北京当局无权代表我方处理涉及台湾人民的遣送事宜”,准“行政院长”林全称,“要伸张我们应该有的主权”,“立法院长”苏嘉全称“台湾人民无法忍受,要给予最严正的抗议”。对此,当地《联合报》等表示,“很遗憾的,这些政治人物忽略了社会正义,更不懂得国家还有摘奸发伏的责任”。


台湾方面对此存有不同意见,双方可以依照相关协议、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沟通和协商处理,目前两岸关系正处于一个重要节点,双方应相向而行,大可不必通过目前这种政治化炒作来达到个人利益。


其实,岛内有良知的民众也发出了理性的声音。他们强调,“骗子就是骗子,实在不必夹带两岸情绪,更不能因为‘台湾人骗了大陆人’就成为台湾的英雄”。台湾民众也是电信诈骗的受害者,特别是在陈水扁时期,岛内电信诈骗十分猖獗,给岛内民众也造成了巨大损失。


包括电信诈骗在内的一切犯罪行为,都是人类社会的公敌。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发展成跨国犯罪组织,理应成为所有国家严厉打击的对象。但台湾目前对诈骗犯罪的惩治力度太轻。据台湾警方非正式统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机制运作以来,台湾警方已从海外带回6000多名诈欺嫌犯受审,但真正被判刑入狱的并不多,不少人继续在境外重操旧业、侵害普通老百姓。


对于侵害两岸民众福祉、抹黑台湾国际形象的国际电信诈骗行为,台湾方面不仅不应该上纲上线、政治操作、模糊焦点,相反,还应适当检讨相关法律、完善司法体系,争取达到惩治罪犯、救济受害人之效。


当下,两岸应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基础上紧密合作,建立和完善搜证、起诉、审理、判决、处罚等联合机制,持续打击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让电信网络诈骗无处可逃,让两岸民众安居乐业。



文 / 央视评论特约撰稿 刘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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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

本期监制/周庆安  主编/陈洁

编辑/ 纪之文  庞丁  文凡 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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