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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锅我不背!长沙男子莫名变“抢劫犯”,名字惹的祸?
“现在我所有同事,都晓得我是个“抢劫犯”,只要我出差住酒店,就会有公安来查,问我来这里做什么,我真的想哭”说起自己近一年的遭遇,吴戈苦不堪言。
“在2015年的时候银盆岭派出所喊我去拍照,拍了照告诉我,我有案底,罪名是抢劫罪,刑满释放每年要到所里报到,我当时就说了是不是搞错了,这不是我,我没有犯罪”,吴戈说。
“吴戈是我看着长大的,看着他结婚生崽,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家里,没有服刑过,如果四、五年不在这里,我们肯定会晓得,如果犯了案子也瞒不了我们这些老邻居。”记者在吴戈的户籍所在地采访了多名吴戈及其父母的老街坊。
男子自称从未犯案
“他的身份证号码、年龄等信息跟我都是不一样的,我叫吴戈,金戈铁马的戈,他叫吴弋 ,戈和弋只多了一撇,我怀疑是不是名字太相似,所以登记的时候登记错了,把他的犯罪记录登记到我的档案里”吴戈猜测到。
▲吴戈、吴弋 身份信息对比
根据吴戈提供给我们的这份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吴弋,居住在长沙雨花区,2001年10月28日晚,吴弋伙同他人抢劫手机摩托罗拉一台,其行为构成抢劫罪,2001年11月22日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1月30日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依法执行逮捕。同时,根据吴戈提供的信息,记者从长沙市芙蓉区人员法院获悉,当年这起案件,被告人吴弋因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从2001年11月22日起至2006年11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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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邹函 | 编辑:嗦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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