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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清明加班痛批领导?官方介入,多方回应

政法频道 2023-05-19


4月4日,

“中国电科员工因清明节

被强制加班怒怼领导”的聊天记录

在网络上热传,
迅速引起网友热议。


聊天记录显示,
中国电科成都区
软件开发事业部的一名员工,
因领导安排清明节加班而暴怒,
发泄了自己
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加班的怨气,
并引起部门同事的集体共鸣,
纷纷要求辞职。



中国电科最新回应

5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回复人民网财经表示,网传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中国电科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日,中国电科关注到多个网络平台根据网传“CETC成都事业部(413)”和“CETC-软件开发课(27)”两个微信群聊天记录,发布和传播有关中国电科的不实信息和言论。中国电科高度重视,认真排查,上述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对于传播、扩散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集团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监察部门回应

5日上午,
记者致电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工作人员表示,
已注意到相关网络舆情,
将进一步前往涉事公司了解情况,
调查核实。
这名工作人员称,
清明节属法定节假日,
用人单位如若安排员工加班,
需支付300%费用;
如果网络截图所传员工
“早8晚11”工作的情况属实,
那么该公司涉嫌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每天8小时工作制,加班不超过3小时),
将对其依法处罚。

四川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上述网络曝光的情况,
他们正与成都市总工会
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若确实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
将采取措施,
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他们还将积极介入涉事企业,
敦促企业开展集体协商,
聆听职工心声,
同时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
希望事件能够不要在网络上持续发酵,
化解矛盾才是破题关键。

据报道,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部
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他们从新闻媒体上关注到此事,
但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待相关工作人员核实清楚后,
会有统一的回复。

疑似当事人称已经离职
今天上午,
疑似当事人陈某回应称
已经从中国电科离职。
陈某在疑似个人社交媒体中回应:
“谢谢大家的关心、鼓励与支持,
我也不开直播、不带货、
不收大家的红包、礼品、
不需要大家刷礼物,
我不想当网红,
只想和之前的生活一样默默无闻。”

此消息引发网友关注热议,
陈某也获得一众网友的支持。
有网友表示,
陈某“太勇敢了”,
还有网友认为
企业应当
“依法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


员工有拒绝节假日加班的权利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
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也就是说,
员工有拒绝节假日加班的权利。


员工又如何证明自己加过班?
@法律人袁亚洋 表示:
“最直接的加班证据是考勤记录,
但实际上我们拿到的考勤记录
可能并非是原件,
或者只是一张纸,
没有公司的盖章
是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的。
还有一类是实际加班证据,
比如加班时的邮件往来记录、
工作成果的产出,
或者是申请加班的记录,
这些都可以作为事实上的加班证据。”
如果要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加班证据,
聊天记录中要包含两个关键因素:
①领导要求员工加班,
比如“我们今天一起加班”,
或者是“你周六来上班”;
②对应时间段的工作沟通记录或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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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九派新闻、工人日报、极目新闻、@央视网快看  编辑: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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