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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抓“鬼”

杨倩 中国企业家杂志 2019-09-05

互联网公司反腐是时下热门话题。互联网公司如何反腐?又该如何“防腐”?对此,58集团合规监察部总经理王松有着丰富的经验。在他看来,监察部门就是老北京门上的门神,把小鬼挡在外边,也让内部的小鬼出不去。


|《中国企业家》记者 杨倩
编辑刘宇翔
头图摄影|邓攀

以下全文根据受访者口述整理:


我叫王松。2017年9月,我加入了58集团,担任合规监察部总经理。


这个决定源于一次饭局。当时,老姚(58同城创始人姚劲波)约我吃午饭,同席的还有58集团联席总裁庄建东和CFO周浩,我们一谈就谈了三个多小时。


当时58集团在美国上市还不到4年,但业务扩张迅速,共有招聘、新车、二手车、金融、同城货运等七条主线,员工也达到2万多人,已经是家大企业。老姚意识到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内部组织迫切需要一场变革,必须重视反腐。

公司内部腐败不被遏制的话,不但会导致企业经营损失,使得公司品牌形象遭到严重损害,并且会伤害安分守己的员工的心态,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行为后果。腐败如同瘟疫,一旦弥散开来,不但整个公司停滞不前,甚至于毁掉整个事业。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所以,老姚准备在公司内部成立一个反腐监察部门,用以控制成本、革除腐肉,保持组织活力。

那一天,我们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公司内部反腐需要自上而下,光是打苍蝇,起不到震慑作用。同时,作为合规监察部,我希望这个组织是独立的,直接向老姚汇报,直接对法人、董事会负责。老姚同意了。我被老姚反腐决心和支持力度打动,决定加入58同城。

在其他公司,监察部大多是向CFO、法务VP汇报,和CEO之间隔着好几层,隔行如隔山,很多公司高管对一些调查事项上的不理解,导致工作难以展开。直接向CEO汇报、对董事会负责,工作好开展,但责任也更重了。

老姚当时要我第二天就来上班。我没想到上任后很快就遇到一个大案子。

抓“大鱼”

 

宋波案是我来到58集团之后,对外公布的第一起反腐大案,职位之高、金额之大,令人震惊。这个案子已经公布,谁都见识了老姚在公司反腐的铁腕决心。

 

那时候宋波来58集团已经5年多了,担任58同城渠道事业部高级副总裁,对于公司的渠道建设贡献很大,平时与许多同事关系也不错。当初,来自另一个案件的线索暴露了宋波的可疑行径。

 

我问老姚,“查不查?”老姚坚定地说,“查!”

 

宋波还没有离开58同城,我们就已经开始着手调查。后来,他提出离职,为了不打草惊蛇,公司放行了,一切看起来风平浪静。实际上他已经插翅难飞,因为即使离职之后,也照样可以追究其在职期间的法律责任。

 

宋波贪腐案情复杂,金额巨大,但查处顺利,案件调查时需要协调财务部、人力资源以及合同资料、信息部等各个部门,如果他们不配合,或者走漏风声,就会给办案带来阻力,这也是我最初所担心的。但58一直坚持“简单可信”,有老姚的鼎力支持,在调查时每个部门都非常支持配合,没有人主动问询案情或插手干预调查。

 

事实上,作为58同城前VP,宋波并不缺钱,手里也有不少58同城股票。但他负责的部门行业潜规则一直存在,你不收人家的东西,人家就认为你不合群,你在这个圈子里以后就不好干,还有的是故意找人要的,所以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加上位高权重,也为权力寻租打开了方便之门。去地方走一圈,地方上代理商对他众星捧月似的,最终就陷了进去,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了代理商巨额财物。

 

宋波这人几百块钱的回扣都要。他还有个嗜好,在代理商的群里卖东西,他主动跟人说,我给你卖了多少台,你这个钱是不是得给我。钱再少,他也要,他觉得这是一种乐趣。

 

宋波的手下、原渠道事业部总监郭冬先事发,宋波知道罪行败露,找老姚求情,涕泪纵横,老姚也落泪了。

 

在此之前,也有业界大佬、宋波的前老板为他跟老姚求情。“老姚,宋波是犯了事,我们公司对这种事也是零容忍。但宋波跟过我,你就帮帮他,别处理了。”

 

老姚当时就回答,“你零容忍,我这就不零容忍?想想58所服务的亿万用户,我们必然要对努力工作、简单可信、正直的人负责任。”

 

最后我们决定配合警方彻底地清理内外部,该送警就毫不犹豫送警了。因为对贪腐者的怜悯,就是对其他员工的残忍和不负责任。

 

宋波案被彻底查处是58历史上比较大的一件事情,我们就是要表明一个态度——违反了公司的价值观,不管你职级多高,不论你是否在职,我们都将按照公司的监察制度进行处理。坚信,唯有坚持正直才能让企业走得更远。

 

老姚事后告诫团队,“队伍里出现这样的情况,企业也有责任。宋波是我第一次做这样为难的决定,迈出第一步以后,再有这种情况就会非常痛快地处理,绝对不允许问题再次发生。”

 

宁愿花50万查贪污5万的人

 

查处宋波案,只是合规监察部众多工作中的一项。

 

我来58集团之后,花几个月搭建起合规监察部,共有40多人,在互联网公司中可以说是团队大的。老姚希望58同城能在这个领域树立标杆,并对合规监察部充分放权。

 

在高层管理会上,老姚强调,合规监察部费用无上限,可以调查公司所有部门、所有人,包括高级副总裁。老姚斩钉截铁地说,“发现有一个人贪污了5万,宁可花50万进行调查取证。”

 

58集团在反腐方面下了比较大的功夫,首先是保持反腐部门的独立性;其次,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反腐制度;第三,展开对员工的定期培训。

 

我们专门成立了自己的“专案调查组”,调查人员都是来自公检法系统,平均年龄36岁,经验丰富。公安和检察院两个系统出来的人才各有特点,比如公安在调查取证方面比较专业,检察院对于梳理证据链、法律条款运用训练有素。两方面人才结合,相得益彰。

 

但企业的监察部门毕竟不是执法机关,尤其是私企,不像国企还有党委、纪委的监督,像贪污这类案件,国企只要报案,公安局的重视力度会非常大,而且可以调账。在非国企要查处非公受贿的案子难度非常大。首先需要企业自己证明公司损失多少,嫌疑人收了多少钱,不查他私人的账怎么知道?而且现在很多交易不通过银行转账,而是通过微信、支付宝,还有的直接就是给现金、金条,行贿手段花样繁多。

 

同样是在办案,公安调查取证过程方便,但是企业没有权限,私自调取银行账务、数据等是违法的,因此通过合法手段获取证据就变得非常关键,也造成公司监察部门在取证时候非常困难。

 

所以,互联网公司已经公布的反腐案件里,非公受贿的案子极少,很多的都是职务侵占。非公受贿一般是供应商、客户给嫌疑人送钱,而职务侵占则是侵占本公司财务。后者更容易取证和处理。

 

也正因为非国企在查处案件上有种种限制,所以我们更注重防范。事实上,“防”比“杀”更重要。我们建立了自己的监察数据库,搭建了完整的审计模块,囊括了所有案件、相关人员档案、采购供应商资料、合同资料等,为调取信息、分析案件、以及梳理业务环节上的问题,提供了全面丰富的素材库。我们是互联网公司,我们部门也有技术人员,现在在手机端能够查到案件的进展,监察人员每天完成的工作进度会自动上传到数据库。我们对一些重要部门、关键岗位进行重点关注,并且定期对经营状况、资产、业绩进行回顾。

 

在反腐经验和制度开发上,一方面是“打”,起到警示作用;另一方面是梳理流程,堵漏洞。例如,处置宋波案后,针对暴露的问题,我们及时补上了业务线上的漏洞,完善各种流程制度。

 

58集团现在的反腐败制度,事前有监察管理手册、廉洁文化、员工手册培训,事中有举报制度、礼品报备制度、招标采购监督制度等。对关键岗位的人员引进必须要做尽调,升职要依据自身及团队管理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测评,离职前还要进行离任审计,使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形成一个完整闭环。

 

我们在内部强调阳光文化,强调零容忍、零贪腐,对外也是如此。在与合作伙伴的往来中,送礼也有严格标准,都是58同城官方的礼品。

 

这在58集团的名片上就有直观体现,我们公司所有员工的名片背后都统一印着廉洁承诺,“公司禁止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以个人及技术等名义接受合作伙伴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宴请等;对于员工任何形式的侵占、索贿、挪用、渎职、诈骗、泄密等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这在所有公司里都是少有的。

 

企业不需要“杀手”?

 

内部监察毕竟不是业务部门,没有营收KPI,那么如何做考核呢?甚至,因为监察天然就是种权力,又如何防止它异化和变质呢?

 

我来之前就跟老姚说,“如果你给监察部定指标,完成多少案子,或者说每年要收缴多少金额,这样的话会变性质,可能监察部门就会为了罚款而罚款,为了查案而查案,这个是非常不对。”老姚当时也同意。

 

所以,除了查案子,我们的工作还包括开发监察系统、制定规章制度、协助其他部门做监察工作,做法律、制度解读和宣传以及员工培训。我们开设了在线举报,可以匿名举报,但我们更鼓励实名。事实上,我们是业务线的辅助者,发现隐患会提前预警,或者业务线发现什么问题,需要我们在制度上进行帮助。

 

我认为加强员工培训非常重要。你不可能指望能查完所有案子,这只是一种打击,更重要的是必须让员工养成习惯,知道什么是违规违纪才行。同时,一个负责任的公司,就应该把漏洞都尽可能给堵上,让员工没法犯错误。

 

有时候,员工都没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是犯法的。公司有一个非常年轻的技术员工,按他的说法,他还没有女朋友,想从公司通讯录里看有没有和自己年龄相符的未婚老乡。结果他就破解密码,导出了很多女员工的数据。实际上,他没卖数据,甚至可以说没用数据做什么,但是,这种行为就已经触犯了刑法。最终被移交了警方。

 

此外,数据造假、辱骂顾客、倒卖帐号都是属于严重违规,在58一旦触碰就会被开除。所以,加强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非常重要,既是维护公司利益也是保护员工。

 

其实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有很多查案能力特别强的,我们俗称“杀手”。他们去一个企业以后,就是一顿“杀”,只顾着把嫌疑人都送警,最后自己的业绩非常好看,公司的奖励也非常多。但是他在这个企业一般干不长,因为出错的一般是有能力的人,你只“杀”,不“防”,不做制度建设,企业“杀”成那样,人人自危,员工士气一下全部打下去了,对企业是完全不好的。

 

只有查防结合,合规监察才能在公司站稳脚,不被大家那么排斥,同时对公司的发展也有好处。

 

我们部门现在分为三大板块:案件调查部、业务监察部、合规部。未来我们还会加强内审、内控方面的力量。现在,总部这边各部门已经很适应我们。只有到外地分公司查案,分公司的人才会问“你们来了,是不是我们这谁犯错误了?”

 

我们做内部监察的,跟别的部门的同事在工作上接触的比较多,但是个人关系上还是要保持一定距离。

 

老板让你做监察,如果说跟别人走得太近了,老板会质疑你的公正性。所以跟公司其他同事接触,是需要有界线的。我从来不跟其他部门的同事私下吃饭,要吃饭也是工作日中午在公司吃工作餐,边吃边聊。

 

我用一个最形象的比喻:监察部门就是老北京门上的门神,把小鬼挡在外边,也让内部的小鬼出不去。

 

60万年薪不好拿

 

在进入企业界之前,我在公安系统工作10年,以一名前警察的身份为荣。因为那10年,给了我和别人不一样的经历。


1992年10月,我荣立了三等功。在当上副所长后,我还建立了警区办公室制度,在办公室里有床、电脑,老百姓可以直接来办公室办理身份证,办公室24小时有人值班,发生警情就可以马上响应。

 

我从小对于腐败问题、违法行为,有一种嫉恶如仇的情感。在当警察的时候,每办完一个案子,把犯罪分子抓获、讯问并送进拘留所后,都特有成就感。这种办完一个案子后的喜悦感、成就感一直延续到现在。

 

2002年,我离开警察系统,被东方家园以高薪聘为防损经理,做零售资产保护,之后去了韩国乐天集团,后来去了京东、乐视、360,之后来到58集团。

 

2011年8月,我加入京东,当时京东已经从俄罗斯DST基金、老虎基金、沃尔玛等处募集15亿美元资金,几乎全部投入物流体系建设。公司雄心勃勃,计划未来5年内投入100亿元扩展全国物流网。

 

这是京东狂飙突进的前夜,也面临着整肃贪腐的重任。

 

我那时负责调查总部案件,以及全国各个区域的监察。区域监察负责监管每个区域范围内所有违规违纪行为,调查每个分子公司有没有舞弊行为,然后集中向总部汇报。

 

从业多年,我大致总结出互联网腐败的重灾区主要有几块:

首先就是采购,众所周知回扣空间很大。

 

其次是营销费用,广告创意的价值其实很难衡量,所以最容易出现灰色地带。

 

第三是代理商、渠道商合作,在礼尚往来的掩盖之下,也成为腐败高发区。

 

第四就是销售环节,内外勾结屡见不鲜。比如特价活动的打折商品,一些特别紧俏的资源,只要一开盘,就会被抢空。


此外,员工若有亲属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或供职于供应商,也容易滋生腐败。


那时候,京东的很多案件都是低调处理,并不为外人知。现在京东和各大互联网公司早已对贪腐案毫不姑息,基本上都移送司法机关。

 

2013年,在京东待了两年之后,我来到了乐视,搭建了乐视监察部,正是乐视疯狂扩张的时期。

 

企业发展到比较大的规模,腐败问题才会集中暴露出来,而如果没有监察职能部门的话,腐败一直被掩盖,企业运作的隐性成本是非常高,如果对腐败放任不管,会引起员工效仿,出现道德塌方。

 

随着互联网公司对反腐越来越重视,反腐人才需求量也水涨船高,这方面的人才也日益紧俏,年薪甚至涨到了30万~60万,成为了一个热门新职业。这也导致这个行业变得有些浮躁,人员流动性比较频繁。

 

企业内部反腐的高管出身主要有三种:公检法机关,或者企业防损、稽核部门,或者审计。招人时,我最看重的是人品,要对企业要负责、忠诚。毕竟在外出办案中,团队成员要能够把后背交给伙伴才行。其次,社会经验、专业技能和办案能力也很重要。

 

我不会用经常跳槽的人,尤其是从公检法系统出来的。我的要求是应聘者从公安局出来后,最起码在一个企业待三年,这是沉淀期。刚从公安局出来的人,做事风格有时候还是公安那套,但企业的内部监察完全是另一回事,因为你不再是国家执法人员,调查案件的方式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必须要沉淀。我招的人一般最多只能跳4次槽。

 

对专业也有要求,在面试时,我会给他设计几个办案场景,让他说说这个案子的难点、怎么梳理证据链,甚至要画图。

 

我的高要求是有理由的。随着法律越来越健全,对于隐私保护力度在加大,我们的工作难度也越来越大。尤其是网络技术日新月异,跨地域联合作案不断涌现,增加了办案成本,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挑战,需要优秀人才。

 

即便如此,这份工作带来的职业荣誉感一直激励着我。回想当年的选择,我并不后悔。从公安系统出来,我有了更多时间陪伴家人,也收获了这份工作的回报。看到曾经的下属及带的徒弟遍布各大公司,也颇感欣慰。

 

更欣慰的是,企业间合作日益密切,行业共治成为企业的共识。2017年2月,14家企业发起了阳光诚信联盟,包括京东、腾讯、百度等,它是中国首个互联网企业共同发起的行业自治的联盟。为提高失信人员的违法违规成本,建立行之有效的联合调查沟通机制,联盟建立了“失信人员共享平台”,失信人员主要包括收受贿赂、职务侵占、盗窃和诈骗等类型。联盟成员可以实现失信人员、失信企业的信息共享,自动识别失信人员,拒不录用,增加腐败人员的失信成本,形成“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环境。现在联盟已有320多家企业加入,其中上市公司超过50%,覆盖60%的互联网企业,分布在全国29个省,员工规模数百万。

 

目前来看,中国互联网公司的反腐制度与外企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监察系统的延伸是内控、合规,而目前国内合规体系还比较简单,不像外企是广义的合规体系,除了监察,还包括企业的反舞弊系统、安全机制、风控等等,我自己也在学习和探索中。

 

作为北京市政协委员,老姚曾建议国家要为民营企业反腐提供政策、法制的保障。而人性是复杂的,腐败与人性息息相关,所以,企业做监察、反腐是永远不会停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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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任颖文  校对:张格格  审校:陈睿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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