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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牛何去何从

徐硕 中国企业家杂志 2019-12-27

中国功能饮料市场的核心渠道仍旧被中国红牛所掌控,泰国天丝即便赢了官司,也不得不另寻出路,双方都在开辟第二战场。


文|《中国企业家》记者 徐硕

编辑|徐昙

图片来源|中企图库


华彬集团与泰国天丝这中泰“两头红牛”的商标之争谁都不肯各让一步,双方始终胶着不下。


短短20余年,红牛饮料从无名小卒,一跃成为中国功能性饮料的第一品牌,而红牛饮料的开拓者华彬集团董事长、(北京)红牛维他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创始人严彬及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称“泰国天丝”)的许氏家族也纷纷凭借红牛缔造了属于各自的商业帝国。


但利益越大,争执越多,严彬和许氏家族的纷争也由红牛饮料开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华彬集团之间与泰国天丝之间的诉讼案已超过20多个,而二者关于商标权的纠纷更是长达三年之久。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红牛商标权权属纠纷”终于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北京)红牛维他命公司的全部诉求。即驳回中国红牛37.53亿元广告宣传费的索赔诉求以及确认商标所有权归其所有或与泰国天丝双方共同所有的请求,并判令中国红牛承担1880万元诉讼费。


判决一出,泰国天丝方面便发文表示自己在此案中大获全胜,而中国红牛并不满意该判决结果,认为一审判决回避了“红牛系列商标”案的核心诉求,即确认本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合法权益,有权使用“红牛系列商标”并享有其上所附收益等合法权益,而非确认本公司为登记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人。中国红牛认为一审判决未能体现公平原则,公司坚决不予认可,并对此提起上诉,以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红牛是在争取应有的权益,红牛商标纠纷不是简单的到底是谁的问题,也不是能用给或不给一句话就能说明的。”中国红牛相关负责人在回复《中国企业家》时表示,商标纠纷的本质是能不能再争取许可及其他相关权益,中国红牛从荒芜到繁盛,贡献也是显而易见的。


话虽如此,但泰国天丝的步步紧逼、高院的最终判决结果,都会对中国红牛的品牌及销量造成一定影响,中国红牛又真的能否得偿所愿呢?


旷日持久的商标案


“红牛”原本是泰国许氏家族许书标创立的品牌,从1993年开始许书标便想将其推向中国市场,但由于彼时中国商品分类目录中并没有功能性饮料这一栏,红牛便没能拿到政府审批,只好作罢。1995年,许书标认识了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二人一拍即合,同年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简称“泰国红牛”)、红牛维他命公司相继成立,泰国天丝集团全资控制人许氏家族和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分别控股泰国红牛51%和49%的股份。


1998年,红牛维他命在北京重新注册,也就是如今的中国红牛,其最大股东泰国红牛占股88%,而作为“红牛”商标的创始人和持有者,泰国红牛通过商标许可的形式,授权中国红牛作为唯一有权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产品的公司,并将红牛在中国市场的业务运营全权交给了严彬,任其为中国红牛的董事长。



“这瓶红牛”在中国畅销的20多年里,累计产量超过800万吨,销售额近1500亿元,占据了中国大陆功能性饮料市场份额近8成。按理说,这本应是严彬与许氏家族彼此成全、双方共赢的结果,双方的默契也持续了十几年,直到2012年泰国天丝董事长许书标去世、其子许馨雄接任后,双方便对“红牛品牌”签订的授权期限无法达成一致。泰国天丝方面坚持品牌授权期限为20年,于2016年底到期后,拒绝延期经营,而红牛方面则坚持经营期限至少为50年。


问题就在于,双方对1995年及1998年签署的两份合同,纷纷各执一词。在严彬看来,“红牛系列商标”属于红牛饮料公司资产组成部分,应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1995年与许书标签订的合资合同曾约定,泰国天丝提供中国红牛的产品配方、工艺技术、商标和后续改进技术等,同时中国红牛的产品的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1998年签订的合资合同也延续了上述约定,并设定了中国红牛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红牛维他命系列饮料。


但泰国天丝做出了不同的解释,天丝认为两份合同对于“提供商标”的含义、方式是指天丝作为红牛商标所有权人向中国红牛提供商标使用许可,并非红牛的转让商标所有权,不能直接使“红牛系列商标”所有权发生转移。


而这也只是该案的冰山一角,双方的争议从两版合资合同,到多份商标转让协议,再到品牌经营、分红等方面,涉及了股权、债权、合同法、商标法等法律规范及适用问题,中国红牛先后向法院提交了35份近5000页的证据,泰国天丝则一一回应,提交了近2000页证据。


但从最终判决结果看,实则并未如严彬所愿。对于上述两份合资合同的判定,北京高院认为1998年签订的合资合同中并无1995年关于“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的表述,故不宜直接认定二者之间具有延续或补充的法律关系,否则会对在后成立的合同主体设定额外的义务,亦非其真实意思,所以中国红牛对其主张拥有红牛商标权的请求权基础依据不足。


这对严彬来说无疑雪上加霜,自2015年起,双方便围绕合资期限、商标、股权等诉讼展开全面拉锯战。这对红牛品牌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从2016年起红牛的销售额便一度从230.7亿元下降到196亿元,在功能性饮料的市场份额也由原先的63%下降到58%。


“目前还不能下最后结论,更不能与企业生死联系在一起,我们是在争取应有的权益。”上述中国红牛相关负责人在回复《中国企业家》时称,中国红牛为红牛品牌付出了巨大的投入和精力,如果红牛系列商标最终被泰国天丝独占,则对红牛饮料公司及相关红牛企业而言不公平。


“中国《商标法》规定的是商标专用权,仅是商标权的一部分,但商标权是否还包含其它权利,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位长期研究知识产权法的律师称,虽然中国红牛仍然具有上诉的权利,但双方对一审事实认定没有异议的前提下,红牛很难以“确认其享有合法权益,而非请求法院确认其为登记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人”等申诉,通过二审获得彻底改判。


天丝、华彬的第二战场


于中国红牛而言,除了上述商标案一审败诉外,泰国天丝也没有给中国红牛更多的喘歇余地。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019年9月初,泰国天丝在北京怀柔成立了天丝(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便是许馨雄,大股东为新加坡天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而其公司所在地更是距离中国红牛怀柔的生产基地仅10公里。


对此,泰国天丝方面表示,注册新公司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当地消费者的需求及喜好,进而生产更多适合本地消费者需求的创新产品,同时还将加大对中国市场的投入,探索更多的商业模式等。


其实早在2017年,商标战刚刚打响之际,泰国天丝就收购了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并拿到“蓝帽子”保健食品证书,完成了红牛安奈吉的商标注册。值得一提的是,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泰国天丝的国际商务顾问颜勇毅,而泰国天丝方面也表示,“红牛安奈吉”是目前红牛品牌创始人许氏家族及泰国天丝在中国内地唯一、有效的授权产品。


而从外观上看,红牛安奈吉与中国牛生产的红牛饮料几乎一样,只是将名称做了少许改变。另外在渠道方面,泰国天丝则将红牛安奈吉作为“正品红牛饮料”来宣传,并通过价格与中国红牛展开竞争,据安奈吉的经销商介绍,目前市场零售价为6元,开单价是116元一箱,买3箱多送4罐。


但问题是,红牛安奈吉自2019年6月上市之后,销售情况并不理想。在广东市场其近半年的销售额仅有3000多万,而在北方市场,终端销售商的复购率也普遍不高,远不及2019年上半年中国红牛近140亿元的销售额。“再加上红牛安奈吉采用了广州曜能量的配方,与传统的红牛在功能、口感等方面差异比较大,消费者接受度并不高。”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说。


“目前中国功能饮料市场的核心渠道仍旧被中国红牛所掌控,泰国天丝不得不另寻出路。”一位战略咨询分析师称,成立新公司可以更加方便地使用红牛商标,并加强泰国天丝在渠道方面的劣势。


更何况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预计到2020年,中国功能饮料零售量将达到150.37亿升,零售额将达1635.28亿元。而在整个功能饮料爆发期,泰国天丝与严彬显然谁都不想放弃中国红牛,但在此前多起诉讼案结果未明的情况下,严彬也不可能对泰国天丝的动作熟视无睹。2016年底,华彬集团便推出了新功能型饮料“战马”,并在红牛的渠道上进行推广。严彬也不只一次公开表示,红牛的味道很容易模仿,他完全可以另创一个新品牌。但事实上,战马的销售情况也不容乐观,2018年其销售额仅为8亿元,市场份额也不过2%。


原本双方的新品牌拓展都不尽如人意,可随着泰国天丝在红牛系列商标权属案中获胜,法院判定“红牛系列商标权属状态明确,归泰国天丝所有”。无论是泰国天丝成立新公司,还是推出新品牌,对严彬及中国红牛来说,或将成为其致命的一击。


但从法律角度而言,不少法律界学者认为,这仍是一个尚未正式生效的判决。中国红牛再次上诉后,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将是一个巨大的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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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崔允琰  审校:高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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