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游客命丧虎口,该由谁背锅?
近日,两名女游客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遭老虎袭击,致1死1伤事件引发关注。
据央视新闻25日消息,两名女游客是母女关系,母亲冲下车想去救女儿时被另一只老虎扑咬,当场死亡;受伤的女儿24日凌晨5点已做完手术,生命体征稳定,无生命危险;女婿下车营救无果,后返回车上,没有受伤;外孙子一直在车上,没有受到伤害。
在此前的报道中有知情人士称,年轻男女因发生口角而下车导致悲剧发生。不过,涉事游客亲友则有不同说法,据这位亲友表示,事发时,游客并非因口角下车,只是自己误认为已经出了虎园,下车后才出了意外。目前,到底哪一种说法是事实还有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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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晚报报道,伤者丈夫的同事侯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我朋友他们并不知道还在园内,他们以为出来了,所以才下的车。”
据央视报道,当事游客进入园区前签订过相关责任书,其中明确规定自驾入园要锁好车门窗,严禁下车。延庆区委宣传部也对媒体表示,自驾游客入园时都看到过园方的安全提示,签订了相关协议。两名女游客下车时,车辆肯定没有驶出虎园,只是游客自己误认为已经出了虎园,下车后才出了意外。
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官网上,自驾车游览须知中也写明:猛兽区严禁下车、开车窗、投食。
据新华社报道,这一事件发生后,延庆当地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同时责令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立即停业配合调查,进行全面整顿,以确保旅游安全。
延庆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初步了解,可以肯定的是,在这起事件中游客属于违反规定,私自开车门,才导致意外受伤。
而动物园之前也跟游客签署了协议,提醒游客游览时“不能下车”,景区沿途多处也设置了“珍爱生命 禁止下车”“网外有虎 禁止下车”的标识,而园内也有工作人员巡逻及广播提示,但当事游客仍放松了警惕。
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发生后,舆论是一边倒地指责受伤女子,有网友就评论称:自己作死,害苦了动物园。
不过,公众微信号 叔的刀法(微信号:lifang19680320)却认为必须追究野生动物园的责任,该文首先强调,“从监控画面看,就是一条修理得很规整的道路,两边是修剪得很规整的草丛和灌木。这种人工环境,恐怕是很容易让车上的游客放松警惕的。”另外,按照常理,游客基于常识和园方反复警告,应该不至于擅自下车以身犯险。但园方恐怕并没有考虑到,人并不完全是理性动物,应该考虑到例外情况的发生,比如小孩子突然打开车门跑下车,比如本次事故中的夫妻吵架,有些人在激情状态下就是可能做出任何事。该作者认为动物园显然做的不够。
目前,各方对下车的原因存在不同说法,到底孰是孰非还有待确认。
对于责任问题,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在动物园内动物致人损害发生时,侵权责任首先推定应由动物园承担。但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其兽舍设施设备没有瑕疵,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管理人员对游客挑逗及投打动物或者擅自翻越栏杆靠近动物等行为进行了劝阻等已尽到管理职责和安全注意义务的,可以认定为动物园对损害结果不具有过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但她同时认为,野生动物园所提供游玩场所的危险性远高于普通动物园,其在警示游客注意自身安全、严格区分控制安全及危险区域等方面所需承担的管理责任也要重于普通动物园,此事件中园方是否能免责仍有待商榷,“若确定园方需要承担责任,同时游客自身也有过错,可以减轻园方的责任。”
常莎律师表示,此事件中的伤亡游客对于自身当时所处环境的高度危险性具有完全的判断能力,但由于其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尚未尽到,对于损害后果的避免存在侥幸心理,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负有过错,因此应根据游客与野生动物园双方的过错程度酌情划分各自的责任比例。
不过,自驾车进野生动物园游览,即便不下车也有危险:
2012年2月4日,济南跑马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内,27名游客遭到老虎群围攻,游览车挡风玻璃被老虎击碎,游客险些葬身虎口。
“七八只老虎围着游览车猛攻,咬轮胎,把雨刷咬下来,又把玻璃撞坏,前挡风玻璃都被撞碎了,司机手部受伤。游客被围攻十几分钟后才被解救出来。”
另外,还有很多动物园还开放一些亲近动物的游览方式,比如和老虎拍照、近距离喂食、抱海狮拍照、让大象按摩等,这样的游览方式暗藏危险,出过很多事。
现在正值假期,不少家长都有带孩子游览动物园的计划,游玩动物园需要注意安全,尽量避免靠近猛兽!!
来源:央视新闻、新京报、北京日报、叔的刀法(ID:lifang196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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