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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时间退钱!本月底截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
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什么是年度汇算?
哪些情况可享受税前扣除?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电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温馨提醒: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在2021年度汇算中不能填报。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税务部门提醒
广大纳税人应依法依规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认真阅读个税APP提示提醒信息,如实准确填报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申报项目,需申报补税的要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申报补税,不要轻信网上各类“退税秘笈”,更不要在网络社交平台随意传播非官方涉税信息,做依法诚实守信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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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编辑:元
美编:昉
校对:王涛
责编:小王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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