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最新要求!事关校外培训
7月15日
大连市教育局发布
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要求校外培训机构
合理设置培训项目
不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详情如下
↓↓↓
2021年7月“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广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助力我市“双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体现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企业担当。暑期将至,为持续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氛围,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出如下倡议: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规定。
二、主动在培训中弘扬中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科学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坚持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培训,遵循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合理设置培训项目,不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四、坚持选用能够体现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且具有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符合学生成长规律的培训材料。自觉建立培训材料内部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凡编必审、凡用必审。
五、坚持公益属性,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预收费资金监管。
六、主动签订2021年修订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出具正规发票,积极履行服务承诺,接受家长合理退费需求。
七、坚持配齐配全与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规模等相适应的、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队伍。
八、主动公示班次、培训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任课教师、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上架课程、开通服务,为下一步家长选课、付费等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九、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把校门关,坚持做好师生员工每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和“日排查”工作,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规范口罩佩戴、不串班级、不聚集,加强场所通风消毒,严防疫情传入风险。不在审批地以外办班培训,不组织学生开展异地游学、参加校外比赛展演等聚集性活动。
十、主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自知、自查、自改”制度,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工作,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定期检查维护安全消防设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减轻孩子们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呵护他们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我们真诚地希望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能够与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勠力营造一个规范有序、健康安全的校外培训环境!
大连市教育局2022年7月15日
推荐阅读
来源:大连市教育局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栾光煜
编辑:盼盼
美编:昉
校对:王涛
责编:小王
监制:穆军 宋伟
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留言,我们将及时处理。
请点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