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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9月4日曝光3个欠钱不还的"老赖"

2017-09-04 新农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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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岳绍安

身份证号:4107241960****701X

家庭地址:获嘉县史庄镇岳庄村

执行内容:原告吴家平起诉被告岳绍安离婚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724民初45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确认被告岳绍安支付原告吴家平2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岳绍安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吴家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岳绍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岳绍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3)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陈小飞

身份证号:4107251994****321X

家庭住址:原阳县阳阿乡张士道庄村019号

执行内容:原告曹群友起诉被告陈小飞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原民初字第167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陈小飞赔偿原告曹群友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31862.8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陈小飞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曹群友向原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小飞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原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将陈小飞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原阳县人民法院举报。

(原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7285885)




执行法院:延津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李艳娜

身份证号4107261963****0028

家庭地址:延津县城关镇北大街

执行内容:原告郭金香起诉被告李艳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延津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0726民初1379号民事调解书,判令被告李艳娜、延津县精彩纺织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郭金香欠款201000元。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李艳娜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郭金香向延津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延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艳娜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延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将李艳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延津县人民法院举报。

(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710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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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监制/张克宣  主编/武钊 

编辑/张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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