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能会说:
“今天高兴,虽然开车了,
少喝一点,
应该没大问题吧!”
真的没有问题吗?
信息来源:山东交警
最美不过人间四月天,
春季本来就是出游旺季,
再加上五一小长假,
自驾游、跟团游的市民不断增多,
额……交通违法行为也随之增加
下面跟随新疆交通广播,
看看以下两例典型交通违法行
1
交警一早查获“仨酒司机”
4月30日是五一小长假的第二天,由于高速公路继续施行免收费政策,许多市民选择早早驾车外出游玩,但就在早上7时许,青岛同三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胶州收费站外疏导交通时却接连查获了三名酒司机。民警依法对三位酒司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早上,一辆鲁L牌照的银色小轿车在排队进入收费站时,被正在执勤的四中队民警予以拦截检查,在与驾驶员陈某交谈中,民警发现陈某身上有着浓重的酒味后,随即将其带至执法站进行酒精测试,结果在吹了三、四次后,最终确认为72mg/100ml,差一点达到醉酒标准规定值。
经了解得知,驾驶人陈某昨晚参加战友聚会,期间喝了三、四瓶啤酒,之后便在宿舍内休息准备等酒醒后直接返回日照老家,谁知次日早上刚从匝道口拐进收费站外,就被执勤交警查获酒驾行为。
就在民警对驾驶人陈某开具处罚凭证的时候,另外两位轿车车主单某、纪某在排队等待时,同样因车内酒味浓重被民警查获,在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后,单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而纪某体内酒精含量则为22mg/100ml,同样属于饮酒驾车。而这次,两位驾驶人都解释称在昨晚喝了点红酒,本以为经过一夜后不会影响驾车,谁知在经过七、八个小时后还是被交警检测出体内含有酒精成分。
驾驶员陈某
虽然三位驾驶人对于自己酒后驾车的原因各有自己的说法,但由于三人体内酒精含量都已超出20%以上,达到了酒驾标准,执勤民警在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几位驾驶人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周末婚宴较多,
遇到亲朋好友,
难免会觥筹交错,
推杯换盏,
有的驾驶人就将交通安全放在了一边,
于是,“酒后驾驶”
便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话题。
您可能会说:
“今天高兴,虽然开车了,
少喝一点,
应该没大问题吧!”
真的没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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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驾驶人认为晚上喝了酒,
只要当时不开车,
次日开车就不属于酒后驾驶了。
其实,交警在对酒后驾驶的认定
是根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决定的,
具体什么时间喝的酒,
对认定不构成影响。
2
男子违停酣睡被处罚
4月29日下午16时许,青岛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民警巡逻至沈海高速公路(日照方向)王台路段时,发现一辆鲁B牌照的小货车停靠在匝道入口处,由于货车后方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再加上适逢五一小假期路面上的车流量特别的大,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决定停车上前进行查看。
刚走到车前,民警就发现一名身穿蓝衣的男子躺在驾驶座位上睡觉,在敲打车窗后,男子猛地从座位上“弹坐”起来。民警遂即询问停车缘由,经交谈得知,驾驶员刘某当天拉载着一车布料从胶州到胶南送货,由于晚上琐事较多没能休息好,结果在开车时犯起了迷糊,一时撑不住的刘某索性将车停在入口处休息起来,更没想到的是会碰到巡逻民警。
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当即就该行为的危害性对刘某进行了安全教育。由于刘某随意违停在匝道口处停车休息,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对其疲劳驾车的危险行为,处以2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此外,该货车因拉载的货物涉嫌违法超载百分之三十以内,刘某还将面临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公路匝道进出口是危险的地点,
尤其是在节假日市民选择集体出行的时间段,
驾驶人随意停车的话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此外,驾驶人在出行前,
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行车路线和检查好车况,
切勿疲劳驾车。
如果开车超过4小时,
要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
并选择合适的服务区停车休息,
切不可私自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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