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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9月起,这五种情形将从重处理!
来源:央视新闻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9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9月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有关情况。
这六类情形将被问责
●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
●办学行为不规范。
●教育教学质量下降。
●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
对举报人、督学等人打击报复等五种情形
将从重处理
●隐瞒事实真相,阻挠、干扰或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
●对举报人、控告人、检举人和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威胁恐吓、打击报复。
●被问责后,仍不纠正错误或不落实整改任务。
●一年内被教育督导问责两次及以上。
●其他依规、依纪、依法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编辑:路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