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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男子驾驶旅游客车通行高速公路居然……
来源:高支队奎屯大队、新疆高速交警、949交通广播融媒体
俄某驾驶旅游客车
行驶到G30连霍高速乌奎段奎屯东收费站
被新疆高速交警拦停进行例行检查时
发现他涉嫌无证驾驶↓↓↓
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奎屯大队民警让俄某报身份证号,男子说出身份证号前六位后,就不再继续往下说,即便民警提示出生年份,男子仍沉默不语,民警遂让其出示驾驶证,男子拿出驾驶证递给民警,看到驾驶证上的照片后民警觉察该男子可能存在使用他人驾驶证的情况,遂问道:你叫“巴某”吗?这是不是你?男子坚定回答:“这就是我啊。”随后民警让该男子出示身份证,男子略显慌张的说道:“我身份证落到宾馆了,我去接游客。”为进一步核实,民警通过警务终端又一次查询对比,查询结果显示,该男子与其所出示的驾驶证信息照片确实存在差异。随后民警通过现场拍照人脸识别查询再次进行验证,然而这一次查询结果为这位自称“巴某”的男子,真实姓名为俄某。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俄某仅2012年取得过准驾车型为D的摩托车驾驶证,于2016年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处罚后一直未去学习,最终驾驶证变成注销状态,俄某于2020年10月曾主动去车管所办理了注销业务。俄某所驾驶的车辆是其本人今年刚购买的二手车,性质为旅游客车,正要去奎屯市接游客,被查获时所出示的驾驶证是其在朋友巴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其车上拿走使用的。
新疆高速交警依法将对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拘留15天的处罚,俄某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共处罚款2200元拘留15天的处罚。
(编辑: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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