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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乌鲁木齐市这31家医药机构不能再用医保了
关于解除乌鲁木齐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落实协议动态管理要求,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经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函询医药机构信息,信息系统数据筛查,31家定点医药机构因已注销、自愿申请退出医保定点管理、超过180日未提供医保服务等原因,未签订2023年医保服务协议。经研究,拟对以上31家医药机构解除乌鲁木齐市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编辑: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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