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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开始缴费
10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个人缴费标准为人均达到38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是,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包括具有我区户籍或居住证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治区境内大中专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托幼机构在园幼儿;新生儿。
居民医保原则上按年缴费,每年的9月—12月可集中办理下一年度居民参保手续,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享受待遇。2024年度集中参保缴费现已开始,将持续到今年12月31日。因特殊原因12月31日前无法完成参保缴费的,报自治区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后,集中参保缴费期可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韩宏才介绍,各统筹地区分类实施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含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在过渡期内参照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对参保缴费后、动态新增的符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的人员,及时落实资助参保政策。
参保群众可通过多种渠道缴费,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的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进行缴费。
我区不断增强普惠性兜底性保障,巩固医保待遇水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住院待遇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确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编辑:俞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