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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无灭火器记12分,罚款200元?交警告诉你真相......

2018-04-17 江苏新闻广播

这两天,我们的投诉爆料电话

025-84658888不停收到听众咨询,

说:小轿车没配灭火器要罚款?

有的还有图有真相,

这是真的吗?



图片内容载明“2018年新交规……”,特别还圈出了“车上没有灭火器、三脚架、反光背心记12分,罚款200元”,好像权威说法的样子。今天,南京交警蜀黍出来辟谣,这又是一个“新交通法规”的假消息!


记者从南京市交管局了解,此类说法一直在网络存在,这是对交管部门相关政策的误读。


交警部门介绍,高速交警执勤时有权检查车辆故障警告标志牌和灭火器的配备情况。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保证高速公路的畅通,高速交警一般在日常工作中会针对重点车辆(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检查车载灭火器、三角架(警告标志),对私家车则一般不进行专门检查,除非是发现车辆异常时才会拦截检查。


综上所述,交管部门对私家车配带灭火器并无强制要求,更无不配备扣分一说。但交管部门提醒,配备有益无害。


交警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如果中型及以上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没有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交管部门将依据“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对驾驶人进行处罚,但不记分。虽然不扣分,为了安全,请携带车载灭火器,尤其目前处于夏季,车辆自燃的风险非常大,因此,带上灭火器等于带上了安全。

 



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 缪鹏程

部分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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