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开车卖萌,结果被罚100扣2分!简直是作死……
广东珠海交警近日披露:12月11日晚上6点,在广州凤凰山隧道路段,一辆粤A E4××4号白色众泰小车驶过,车上司机突然情不自禁,竟面对路口的“电子警察”做出这样的表情!
双手离开方向盘,
开心的来了个剪刀手,
耶……
然后,他的动作就惹事了
交警表示,一般的司机看到“电子警察”都是老老实实,这位司机倒好,不但不守规矩,还做出一张鬼。这么“任性”,看来这位粤A司机是要火。不过在火之前,要正式通知他前来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妨碍安全驾驶!罚款100元,扣2分!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九)使用手持电话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大家记住了:
笑错了地方,也是要受罚的
警方还特意搜罗了一些“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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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齐挤驾驶室有说有笑,司机眉飞色舞,左手单握方向盘,右手高举半空指指点点,颇有一副领导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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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大哥右手拿着电话,表情严肃,眼神深邃,紧盯前方。总之,看大哥表情,这个电话并不是一个让人愉快的电话。关键是:司机左手拿手机,右手是不是扶在方向盘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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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司机在车上吸烟至少要多做7个动作。这7个动作包括掏烟、含烟、掏火、点火、放火机、抽、抖烟灰,都需要腾出一只手,这就加大了操控难度,在急转弯或需要换挡时很可能操作不及。而且行车过车中吸烟转移了对道路情况的注意力,由于一只手被占用而放松了对方向盘的掌握。
有研究表明,在以50km/小时的速度行驶时,司机在点烟的动作中,等于盲驶了大约60米。此外,若车窗关闭,烟雾缭绕的驾驶室会影响驾驶员视线。若在夜晚,点烟时的火焰也能造成驾驶员短暂眩目。
总之好好开车,勿误己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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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有自知之明没有学车的南都君点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