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广东一淘宝店主代购服装,获刑10年!



近日,媒体报道了淘宝店主代购服装涉嫌走私、逃税被判10年的案件。有网友质疑,仅仅因为代购就要判十年之久吗?


11月7日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回应称,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走私普通货物进境后在国内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本案为何会引发网友的热议?

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代购和走私的边界究竟在哪?


代购涉嫌走私、逃税

淘宝店主被判10年


游某的丈夫万先生说,从2013年起,妻子游某在朋友的介绍下开始从香港进购款式新颖的服装进行销售。2014年开始,游某的生意逐渐有了起色,她跟一个做淘宝的同行一起租了一间办公室和一个仓库,并且聘请了专职的客服。然而好景不长,2017年3月20日,当游某从香港回珠海时,被珠海九洲港海关控制。


万先生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当天他们就派了几十号人分别去了我们家、办公室、仓库加上他员工的家里,甚至连跟她一起办公的淘宝店老板的家里都进行了搜查,同时也把这几个相关的员工和那个淘宝店老板都抓进去了。


第二天,游某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游某被逮捕。


游某淘宝网店截图


2018年7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处被告人游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



判决书显示,从2013年5月起,被告人游某开始在香港向香港名家等多家服装公司通过刷卡支付的方式大量采购各种服饰,其在香港所购服饰全部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走私入境,并由其网店在境内销售牟利。此外,法院认定,游某在香港刷卡购买并走私入境的服饰金额总计人民币1000多万元,偷逃税款达300多万元。


疑问一

十年量刑是否过重?

主审法官释疑


有网友质疑,仅仅因为代购就要判十年之久吗?


该案件的主审法官石春燕回应称

本案中,被告人游某从香港长期、大量采购服饰并未经申报走私入境,在其开设的淘宝店上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达人民币300余万元,依法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并且属于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本案根据被告人游某的犯罪事实、数额及考虑其较好的认罪态度,对其从轻判处,量刑适当。 



对于此次的判决,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运生律师认为,

法院的判决符合《刑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


“因为被告人他是犯的走私罪而不是逃税罪,他的偷逃关税的数额特别巨大,按照国家刑法的有关规定,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起刑点就是十年。所以说判处的十年有期徒刑其实都是从轻处罚了。罚金也是一样,因为他偷窥偷逃税款的数额特别巨大,所以五百五十万元的罚金也是在法定的处罚范围内的。”


疑问二

香港刷卡的流水作为走私数额的依据

合理吗?


游某的丈夫万先生认为

法院仅仅以游某在香港刷卡的流水作为其走私数额的依据,并不合理。


万先生向中国之声记者表达了自己的质疑点:在香港的信用卡难道都是用在进货的吗?游某会经常会帮她的朋友买一些香港的产品,她的住宿、看演唱会,甚至有一次一家人去香港旅游,我们在珠海有没有换到很多港币,去到香港之后游某就在那地方给(别人)刷了钱,别人就把现金给我们。


对此,主审法官石春燕表示

对于代购并以网店形式销售货物的走私普通货物犯罪,认定其走私货物的金额,一般可根据走私货物的仓库入库记录、网店销售记录等书证进行统计。



本案中,被告人游某在持续三年的走私犯罪过程中,大部分走私入境的货物已经销售,且调取的仓库入库记录及网店销售记录存在缺失,在这一证据状况下,海关选取了游某使用信用卡在香港店铺刷卡消费的记录并进行了相应记录扣除后作为计核依据是合理的。


同时,海关在计算核实时,并未不加区分地将游某在香港的全部刷卡消费记录计入,而是选取了交易地点或交易对象为游某在香港购买走私货物的十一家店铺的记录,不包含在其他场所的消费记录,该统计标准是客观的



疑问三

快递寄件收费时已缴纳税款?


对于法院判决,万先生还提出了一些疑问

虽然他承认有部分货物确实是通过香港的“水客”带入境内,但是大部分货物是通过顺丰快递从香港寄回珠海,而顺丰在寄件收费时已经将税款缴纳。


“当时我们也曾经探讨过这些法律风险,但是后面一听说是上市企业顺丰做快递,这个时候我才放心了一点。因为顺丰作为一个上市企业应该一切都比较正规的。在香港交给它的包裹需要就是一个业务委托,他是有代帮客户交税的这样一个条款的。而实际上,顺丰快递到我们家的邮件,需要交税的时候,我们也交了,不需要交税收肯定就不需要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

从2013年5月起,被告人游某开始在香港向香港名家等多家服装公司通过刷卡支付的方式大量采购各种服饰,其在香港所购服饰全部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走私入境,并由其网店在境内销售牟利。判决书中称,顺丰及明丰快递公司在收件人为游某的快递包裹中未查到海关征税记录的情况说明。

    

疑问四

海外代购和走私的界限究竟是什么?


广东省高院回应,这起案件依法审判,量刑适当,这起案件背后,也会引发思考,海外代购和走私的界限究竟是什么?其实,代购行为本身是合法的,是否违法取决于代购后是否申报和缴纳税款当偷逃应缴税额达到人民币十万元以上这一数额较大的标准时,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本文选自中国之声(zgzs001)

记者 钱成 郑澍 李行健

南都君获授权转载


标星+置顶南方都市报

一秒找到南都君


南都君特选(戳下方标题)


最新!52人疑似接触就诊,泉州碳九泄漏事件初步认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民政局发老婆”?真相曝光,这两男人悲剧了


6000多首歌下架,KTV要联合起诉音集协!神秘公司浮出水面


中国志愿者在蒙古失联!事发地零下二三十度,有狼出没



觉得本文有帮助的,点个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