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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羽凡被认定“吸毒成瘾”,被警方责令社区戒毒三年


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警方公布了陈羽凡的毛发检测结果,认定为吸毒成瘾。石景山公安分局对陈羽凡吸毒事件下了判定,责令陈羽凡接受社区戒毒三年,其间必须不定期到社区进行尿检和谈话,如果在三年内复吸,将被执行强制戒毒。



11月26日,石景山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某小区抓获两名涉毒违法人员陈某(男,43岁,歌手)和何某某(女,25岁,无业),现场起获冰毒7.96克、大麻2.14克。 经尿检,陈某呈冰毒类和大麻类阳性,何某某呈大麻类阳性。目前,陈某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何某某因吸毒均被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昨天石景山分局对陈羽凡吸毒事件下了判定,陈羽凡的毛发检测结果,认定为吸毒成瘾,根据我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责令陈羽凡接受社区戒毒三年,其间必须不定期到社区进行尿检和谈话,如果在三年内复吸,将被执行强制戒毒。


记者了解到,在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禁毒法》指出,把乡镇(街道、社区)政府作为基层开展禁毒、戒毒工作的主体,并确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几种戒毒形式,而社区戒毒将成为戒毒的主阵地。


搞好社区戒毒工作,社区需整合力量,与戒毒人员签订协议书,对每个社区戒毒人员成立由家属、社区干部、公安以及卫生、民政部门人员组成的监护小组,期限为3年。公安人员将随时对戒毒人员实行尿检,对于就业困难、生活困难的吸毒人员,有关部门将通过劳动技能培训、纳入低保等方式给予帮助。如不配合社区戒毒,将解除戒毒协议,由公安机关实行强制戒毒。


本文选自北京晨报(BJCB96101)

记者 张静雅

南都君获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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