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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妈吵架,一人事后晕倒身亡!家属索赔21万,法院判了


浙江杭州两位大妈吵架,一方在吵架后死亡,吵架的另一方该负责吗?近日,桐庐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气死人”的官司。


李大妈和钟大妈都是桐庐人,同在一家针织厂上班,钟大妈从事围巾缝制商标的工作,工资按缝制的数量计算,而李大妈从事分发围巾的工作。


因工作纠纷吵了一架
大妈晕倒后没能救回来


2017年12月一天的上午,李大妈在分发围巾时,钟大妈认为李大妈故意少分围巾给她,双方因此发生了争吵,后在周围人的劝说下,双方停止了争吵回到各自岗位上继续工作。



约半小时后,钟大妈晕倒在工作岗位上,随后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


医院对钟大妈的经诊断是:1、右基底节区巨大血肿;2、脑室积血;3、脑疝晚期;4、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


到了第三天,钟大妈还是没能救回来,不幸身亡。


家属索赔21万
被告认为自己很冤枉


今年4月,钟大妈的丈夫及女儿将李大妈告上了法庭。


钟大妈家人认为,钟大妈长期患有高血压,而且都在针纺厂上班,其对钟大妈患有高血压应当是明知的,李大妈在明知钟大妈有高血压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争执,导致钟大妈高血压病发死亡。


因此,李大妈应对钟大妈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要求李大妈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21万余元。


李大妈认为,当时是钟大妈认为分配围巾不公,先开始辱骂,才导致双方之间发生了争吵,钟大妈高血压疾病也是过了半个小时后才发生的,医院并没有确定高血压是直接死亡原因,也没有确认是自己与钟大妈的吵架才造成了钟大妈死亡。


李大妈觉得自己很冤枉,不应该对钟大妈的死亡负责。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


法院最终判赔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一般情况下,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须侵权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故意和过失。


本案中,被告李大妈与钟大妈分属不同的行政村,在工作上分属不同工种,工作餐亦各自解决,除分发围巾时有交集外,工作和生活无其他交流,故可以认定被告李大妈对钟大妈患有高血压病史并不知情。



被告李大妈与钟大妈因为在工作中分发围巾发生争吵,主观上被告李大妈没有通过吵架追求郭大妈死亡的意图,也无法预见吵架可能会导致钟大妈死亡的过失。同时钟大妈对自己的死亡亦无故意或过失。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被告李大妈与钟大妈发生争吵,客观上给钟大妈在精神、心理上造成刺激,其行为与钟大妈血压升高并最终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钟大妈自身的高血压疾病与损害发生之间亦有因果关系。


因此,法院认定,该事故所产生的损失依法应当由双方分担。


综合本案案情,桐庐法院酌定该事故所产生的损失由钟大妈自行承担90%,被告李大妈分担10%。李大妈最终判赔7万元。


人真的会被气死吗?


国外心脏病专业杂志《欧洲心脏杂志》曾分析了相关研究发现,愤怒发作2小时内心脏病发作的风险是平时的4.74倍,脑卒中的风险是平时的3.62倍,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也明显升高。而这些都是引起猝死的罪魁祸首,人可能被气死绝对不只是个传说!


危害一


伤脑,在生气的时候很多人都有冲昏头的感觉,气愤之至于是大脑的思维能力,突破常规的活动,会做出一些过激或者反常的行为,会形成对大脑中枢的恶劣,气血上冲,严重会导致脑溢血。


危害二 


影响食欲,生气时脑细胞的工作紊乱引起交感神经兴奋,并直接作用于心脏和血管,肠胃血流量减少,流动变慢慢,食欲就变差,因此很多人生气就不思饮食。


危害三


可能引发猝死,生气暴怒之后不少人会出现面红耳赤血压升高,心跳加速,辛集,血涌的情况,严重可能会引发猝死。


笑一笑十年少

愁一愁

愁得白了头

生气真的会伤身

平时少生气

多笑笑


本文选自杭州日报(hangzhoudaily)

通讯员 桐法 记者 黄洪连

南都君已获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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