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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0年后打老师,获刑!其父称将追诉老师殴打行为


7月1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20年后打老师”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常仁尧一审寻衅滋事罪成立,被判处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随后发出通告称,被告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已当庭表示上诉。


今日现场


法院公告显示,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常仁尧驾车与同村的潘某某一起外出时,在栾川县栾川乡双堂村省道遇见曾担任过其初二班主任的张某某骑电动车经过。常仁尧事后供称其看到该人疑似张某某,想起上学时因违反学校纪律曾被张某某体罚,心生恼怒,遂将手机交给潘某某,要求为其录制视频。


接着,常仁尧到公路上拦下张某某,确认后即予以呵斥、辱骂,并连扇四个耳光,又朝张某某面部猛击一拳。之后,常仁尧强令张某某将电动车停靠至公路旁,继续进行辱骂、呵斥,又先后朝张某某胸、腹部击打两拳,并将张某某的电动车踹翻,致使电动车损坏,引起二十余人围观。


事后,常仁尧将所录制视频传播给初中同学观看、炫耀,造成该视频在多个微信群和朋友圈传播扩散,被众多媒体平台连续报道,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后常仁尧又在“常氏宗亲”微信群再次发布视频,仍声称自己的行为没错,即使打老师不对,张某某也有百分之五十的责任等。随着该视频在微信等媒体平台的传播,相关事件再次引发社会舆论关注。严重影响了张某某正常的工作、生活及其家庭安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栾川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张某某,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引发现场多人围观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常仁尧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常仁尧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常仁尧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常仁尧父亲称将追诉老师殴打行为


7月10日上午11时,南都记者联系常仁尧父亲常天长,他表示,今天被告方家属共有4人出席庭审,包括他和妻子,常仁尧妻子以及他堂哥,庭审上,法官只是宣告了判决结果就结束,全程不到半小时。常仁尧除了在庭审最后表示“上诉”,其余时间没有说话。“我们看到他瘦了很多,非常心痛。”常天长说,其妻子听到庭审结果当场落泪,情绪激动。


常天长称,对这样的审判结果表示失望,将会坚持上诉到底。他同时告诉南都记者,他不会再去寻找该案的被打者老师张某某道歉。“我们已经咨询了律师,20年前他殴打常仁尧,严格来说并未过追诉期,我们将会在近期正式发出起诉,追究张某某当年殴打常仁尧的事”。常天长说,无论追诉结果怎样,“都一定告他“。


常天长此前曾向南都记者表示,在事件发生以后,自己以及委托朋友多次上门拜访张老师,希望能够获得张老师的谅解,但张老师闭门未见。


就在庭审前,常仁尧妻子、父亲陆续在在网络上公开致歉。庭审前夜6月11日晚,常仁尧父亲常天长在网络上发出长文,称“儿子无意伤到老师的感情,我再次向大家道歉,说声对不起,请原谅。


作为案件另一当事人,被打老师张某某始终出现在庭审现场。目前,网上张某某唯一一次面对媒体发声的视频显示,张老师曾称如果常某在网上公开道歉就会有原谅他。“他不认我是老师,我也还当他是学生,到我该说话的时候,我还肯定给他说”。


近日,南都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老师张某某未果。7月10日上午庭审结束,南都记者再次尝试拨打电话被立刻挂断。


报道回顾


7月8日,南都记者联系常某家属,常某妻子称,常某有错但不构成犯罪。“他(常某)打人真的错了,但事出有因,并非寻衅滋事”。她也表示,希望被打者张老师可以出庭,“给常某一个当面向他道歉的机会”。



涉事学校曾发声明形容打人者是“渣滓”

妻子称丈夫打人有错但并非针对老师群体


“常某不是他们所说的恶人。”这是采访中,常某妻子说得最多的一句话,至今,她对栾川实验中学发出的《对常某殴打侮辱我校教师的举报控告书》中对常某的形容,始终耿耿于怀。


2018年12月16日起,一个关于“男子20年后抽老师耳光”的视频在网上持续发酵,并登上微博话题榜。栾川实验中学当日便发出“控告书”称希望严惩肇事者。南都记者回看这盖着“栾川县实验中学”红章的控告书,描述了张老师陈述的事件经过,称常某“对张老师拳打脚踢、殴打谩骂约20分钟”。


南都记者看到,控诉书语气较为强烈,称“这种丧失基本伦理人性,缺乏起码道德观点,没有丁点法律意识的地痞流氓,社会渣滓……”



常某妻子称自己想不明白,法庭已经确认当日完整的视频为9分多钟,而视频中看到出现殴打情况的是网上广泛流传的1分09秒,其余时间都在争论。但在控诉书中却变成了“拳打脚踢、殴打谩骂20分钟”。“他是因为想起20年前被老师虐待的情形才去打老师,打人确实错了,但怎么算是社会人渣呢?


【南都N视频 | 男子去年底自述视频:承认打人有错】采访/制作:余毅菁 编辑:张亚莉


南都记者从6月12日庭审视频中看到,打人者常某称,跟张老师是私人恩怨,“对教师行业一直非常尊重”。在辩方提交的证据中也显示,常某有多次向老师同学捐款记录,还曾向有困难高中老师捐款1万元。


南都记者也留意到,6月12日庭审现场,检方的证人,来自栾川县实验中学副校长也出庭作证,他表示“张老师是位比较负责任的老师,未见有殴打学生的情况”,但当被告辩护律师询问该校长对控告书中的内容是否有核实调查时,该校长表示“没有”。


当地人大代表曾要求严惩微信截图流传

栾川县教体局疑发声称体罚是“交流欠缺”


根据南都此前报道,2018年12月19日,在“男子20年后扇老师耳光”的视频在网上发酵后,一张“栾川县人大代表工作群”截图也传至网上,截图显示“张铁梅”呼吁严惩打老师者,随后“马主任”指示,“请法工委、代工委敦促县公安局调查一下,若真实存在,要依法严肃处理。”随后,南都记者致电栾川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张铁梅确实为栾川县人大代表。


让常某妻子耿耿于怀的,还有6月12日该案首场庭审后,栾川县教体局疑似再发声回答网友提问。从网上流传的截图显示,栾川县教体局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教师的教育方法简单生硬,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回复还称,“张老师的问题主要是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上有所欠缺,致使师生关系不够融洽”。


疑似6月19日,栾川县教体局在中国栾川政府网站上回复网友,称体罚是“交流欠缺”,目前该回复已无法找到。


7月9日,南都记者查询中国栾川政府网站“诉求处理”栏目,并未发现栾川县教体局相关回复内容。南都记者致电栾川县教体局询问该回复内容的真实性,接线工作人员回应称“不清楚”,并表示“明天的庭审相信法院会有公正的审判”。


1个月前,南都记者曾联系常某父亲常天长,他表示在事件发生以后,自己以及委托朋友多次上门拜访张老师,希望能够获得张老师的谅解。“张老师曾经说过也不希望把事情闹大,已经原谅了常某,但他说事情发展到现在由不得他,让我们去找法院”。


张老师曾公开称“仍当常某是学生”

常某妻子希望其出庭 接受当面道歉


2019年6月12日,该案在等待6个月后迎来首次开庭,南都记者从检方的起诉书中获悉,检方认为,常某在公共场所出于报复动机,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当众拦截、辱骂、殴打中学时的老师张某某;并有意录制视频传播他人观看,导致该视频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报道,严重影响张某某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宁,引发全社会对尊师重道传统美德的非议;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都记者从庭审现场视频看到,对于“严重影响张某某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宁”这点,检方出示了8份张老师同事或邻居的证言,证明打人视频对张老师的影响。其中张老师同事高某的证言表示,“2018年9月开学后,感到张老师比以前更内向,话更少,感觉精神状态不太好,总是闷闷不乐,好像有啥心思一样。”


而张老师儿子的证言指出,“视频含泪播放完,我就控制不住,将手机摔碎在地。在此后的每一天,我都如履薄冰,上课老师随口的一句最近发生的某某事,都给我无限的压力。”


然而,作为案件另一当事人,被打老师张某某并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目前,网上张某某唯一一次面对媒体发声的视频显示,张老师曾称如果常某在网上公开道歉就会有原谅他。“他不认我是老师,我也还当他是学生,到我该说话的时候,我还肯定给他说”。


近日,南都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老师张某某未果。7月9日下午,南都记者再次尝试拨打电话也被立刻挂断。


常某妻子表示,一直很希望张老师能出庭作证,双方可以化干戈为玉帛,“也希望能让常某有当面向老师致歉的机会”。常某妻子称,常某有错但不构成犯罪,如果庭审结果不如预期,他们将会坚持上诉。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南都记者 余毅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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