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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报警“我要去传播病毒,我已经感染了”,行拘!


2月12日,深圳龙岗公安分局平南派出所抓获一名谎称患新冠肺炎并要四处传播的男子江某。目前,江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龙岗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目前,江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龙岗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男子打120称要传播新冠状病毒


近日,龙岗区120急救热线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我要去传播新冠状病毒,我现在已经感染了……”正当接线员想进一步询问情况时,对方又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是胡言乱语的!”随即便挂断了电话。尽管对方言语前后矛盾,但120人员还是向警方反映了情况。


涉疫警事无小事,接警后,平南派出所迅速开展警情处置。在情报部门的支持下,平南派出所经过信息研判,查实了该男子的身份(江某,30岁)。当电话联系上后,对方却支支吾吾,之后随即关机。在想方设法联系江某的同时,社区民警也迅速赶到涉警地址核查,但并未找到江某。

 

因工作受挫拨打120谎报疫情


2月10日,办案民警研判到江某在福田一家公司就职,于是赶到福田这家公司的宿舍,宿舍里住了很多人,民警四处查找询问,但都表示并未见过江某。办案民警又去找了该公司的负责人,对方表示江某是公司最近自聘的临时工,这两天并未看到他来上班。


2月12日,蹲守的民警在江某回宿舍的路上将其抓获,并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确定江某并未患新冠肺炎,未曾有过湖北旅居史,也未曾接触过来自疫情地区的人员。


据江某交代,其因生活和工作受挫,于是拨打120谎报疫情来发泄心中郁闷,打完电话便离开了租住地,前往福田一家公司应聘。


目前,江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提醒

谎报疫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疫情期间,散播谣言、谎报疫情的,警方更将从严从重处罚。


南都记者 程昆 通讯员 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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