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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毛购入口罩卖1元等问题,湖北一药房或被罚5万
今天(2月26日),湖北省天门市委宣传部微博通报,近日,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查处一批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案件。其中,天门市某药房以购销差价为400%的价格销售普通医用口罩,并以零售价20元销售N95口罩,被罚5万元。
据通报,天门市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在1月14日以0.2元/个的价格购入普通医用口罩5000个,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始售价为5元/包(10个),后涨价至8元/包(10个),最后涨价至10元/包(10个)进行销售,销售额为8334元,5元/包(10个)时购销差价为150%,8元/包(10个)购销差价为300%,最后涨价至10元/包(10个)时购销差价为400%。
上述该药房1月20日至1月21日以进价5.5元/个至7.5元/个,购入N95口罩2000个,后以20元/个进行销售,销售金额为8824元,购销差价分别为264%和167%,依据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万元,并责令其改正。
此外,1月25日,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12315指挥中心市民举报,对位于石家河镇吴刘街道的个体诊所进行检查,发现王某以20元/个的价格销售口罩情况属实,且不能提供口罩进货票据,未标明价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哄抬价格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该局拟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其改正。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敖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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