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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者”的建议,热搜沸了!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发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的高度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提出建议,希望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资料库,实现全国联网并且公开,供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单位查询;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纪录者,不得从事未成年人相关工作。

刘希娅

现状:
未成年人遭性侵多为熟人作案
伤害常伴随终生

刘希娅指出,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多为被害人在学校或补习机构的老师等熟人。

她引用2019年3月“女童保护”座谈会发布的《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指出,2018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受性侵儿童超过750人。在作案者与受害儿童的关系方面,熟人作案210起,占比66.25%;其中师生关系有71例,此外,2014年熟人作案最高比例曾达87.87%。其中,某地一名小学校长曾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出狱后竟然又成为一所国际学校老师,再次利用职务之便猥亵学生。

此外,刘希娅也认为,目前家庭、学校还是社会都存在对未成年人性侵相关教育都不够。一些家长并不重视,觉得孩子还小,没有必要进行相关教育;与此同时,防性侵法制教育一直很少出现在校园,有学校有所顾虑,甚至害怕此类事件有损学校名声;孩子们很羞涩,对于性问题难以启齿。

刘希娅说,孩子缺乏预防性侵害的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和遇上此类事件后的应对处理能力,加上家长监护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案件发生后,被害人往往被诱骗、恐吓,不敢告诉父母,不敢报警,也没有足够的意识和能力获取、保留证据,致使证据灭失。

“童年时遭受性侵,对孩子的生理与心理带来的往往是不可挽回、甚至伴随终身的伤害。”她说,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不知如何面对,容易出现抑郁等心理问题,为此,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事件,保护孩子。

建议:
与未成年人相关工作不得录用有性侵犯罪记录者

“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的发生,关键还是要重点关注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人群。”刘希娅说。

为此,她建议建立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资料的专项信息库,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市、跨区域联网和实时更新,实现跨区域查询犯罪记录,解决犯罪嫌疑人异地流窜等问题。由有关部门在信息库中完善性犯罪者的姓名、照片和犯罪事实等内容,向各类幼儿园、中小学、补习机构和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或部门开放,供这些单位知晓、查询。

刘希娅指出,“一号检察建议”中提出“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我国上海、四川、重庆、贵州已经在探索试行,如重庆在相关规定中限制了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聘用或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涉罪信息查询。

她建议将这种机制进一步推广,建议所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单位或部门,如针对未成年人的各级各类课外培训机构、儿童医疗机构、游乐园等场所,在招聘员工时都必须进入“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任何有性侵犯罪记录者一律不能录用。“还要建立严格的追责制度,未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查询有相关犯罪记录仍录用的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她说。

刘希娅认为,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教育仍是关键,加强孩子和家长的防护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未成年性侵的第一道防线。

她也建议,在道德与法治、健康教育等课堂上,老师要教学生认识并学会保护隐私部位、让学生具备基本的两性常识,还可以开展法治课堂等。此外,在家庭中,家长也应教育孩子与异性相处的方式。通过全社会的广泛宣传和教育,切实提升未成年人防范性侵伤害的能力。

今天,这个话题“沸”了
长时间高挂热搜第一


网友有话说:


@仙女是不需要减肥的 : 必须支持!

@哈哈超人:保护好孩子们吧

@长歌行就是行:太支持了,特别是教师队伍

@嗜天青颗粒:我觉得不止未成年  所有工作都不合适

@CaronRu:非常支持,一定要保护未成年的权益

@甜酱果酒ym:所有职业比较好


  知多D  
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梳理:
超七成熟人作案 
师生关系占比最高

5月18日,2020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发布了《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当年度媒体公开报道的301起案例中,熟人作案超七成,其中师生关系占比最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称,他在今年两会提交的提案中建议,一是应加强防性侵教育;二是鼓励社服人员走进社区,对接村、居委会和居民的需要,尤其需要关怀困境儿童;三是关于实施强制报告制度,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特别是对瞒报、伪报、谎报的情况,通过法律程序加以惩罚。对于刑满释放的性侵犯,以高科技手段实施监管;四是增加“黑名单制度”,“凡是有性侵行为的犯罪分子,要让他们终身不能够从事和青少年工作有关的职业”。

在会上,针对性侵儿童案的立案难点,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称,性侵儿童案往往发生在非常隐蔽的情况下,除了当事人的陈述证言,很难有其他证据佐证。另外,还有受害人保存证据不及时导致证据遗失、当前低龄儿童证据采信难等问题。她建议,应参考拐卖案件的报案即立案制度,建立性侵儿童的立案标准。

报告显示,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01起,受害人数807人(未表明具体人数的案例中,“多人”按3人计,“十几人”按15人计,“几十人”“数十人”按30人计),年龄最小的为4岁。值得注意的是,报告的性侵儿童案例统计仅涵盖媒体公布报道的案例,因此尽管2019年数据相比往年较低,但并不代表实际性侵儿童案例数量降低。


在上述301起案例中,熟人作案占比超七成(70.43%),共212起。从“女童保护”近几年发布的报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最高比例曾达87.87%(2014年)。在熟人作案的案例中,师生关系的占比最高,为35.38%,随后依次为其他生活接触人员作案(19.81%)、亲戚朋友关系(12.74%)、邻居关系(11.32%)、家庭成员关系(10.38%)、网友关系(9.91%)。


此外,数据显示,有167起是施害人多次作案,占比55.48%,包括对同一受害儿童多次性侵,也包括多次对多名儿童多次性侵。在没有外界力量阻止的情况下,施害人往往多次作案,不会自动终止,持续作案往往达到2~3年,本年度曝光案例中,持续作案最长的时间长达22年。这种现象比较集中地反映在熟人作案中。


从年龄方面看,“女童保护”统计,遭遇性侵儿童中,小学和初中学龄段儿童受侵害比例高。在301起案例中,按照一般学龄段来看,可统计出的7~12岁小学学龄段的125起,占比41.53%;13~15岁初中学龄段的56起,占比18.60%.具体而言,受害人14岁(不包含14岁)以下的173起,占比57.48%;14~18岁(不包含18岁)的49起,占比16.28%;表述为“未成年”“幼女”“儿童”的79起,占比26.25%.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南都记者 余毅菁 陈志芳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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