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悬赏1000瓶老干妈!还发了个视频……
腾讯与老干妈之间的诉讼纠纷,以“3人伪造老干妈印章与腾讯签订合同”的警方通报,暂时画上一个句号。今天(7月1日),贵阳警方宣布3人伪造老干妈印章与腾讯签订合同,已被刑拘。随后,腾讯B站账号发文称“今天中午的辣椒酱突然不香了”,并引发饿了么、阿里云、京东、应用宝等大量企业账号前去留言打卡。
回顾 ↓↓
今天下午
不断有企业官方账号到
腾讯B站账号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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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日)傍晚17时56分,腾讯在其官方微博表态称:
“其实,但是,一言难尽……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供类似线索,通过评论或私信留言。我们自掏腰包,准备好一千瓶老干妈作为奖励,里面还包含限量版的孤品哦!”
20时29分,腾讯又通过哔哩哔哩(B站)官方账号发布了一条题为《我就是那个吃了假辣椒酱的憨憨企鹅》的视频,进行自我调侃。
视频据腾讯官方B站账号发布
腾讯公司有权向犯罪嫌疑人追索损失
从6月29日腾讯起诉老干妈拖欠广告费,6月30日老干妈否认与腾讯合作,7月1日贵阳警方通报3人伪造公章与腾讯签订合作,互联网巨头腾讯与“国民第一辣酱”老干妈之间的纠纷在3天之内几经反转,最终演变成“众人围观腾讯被骗”的局面,让不少业内人士都大跌眼镜,调侃道“号称‘南山必胜客’的腾讯法务团队这次终于踩了坑”。
也有网友调侃称,腾讯今年的年终奖或将是价值千万元的老干妈联名大礼包。
网络调侃图
调侃之外,对于外界关注的“腾讯的千万广告费该问谁要?”,南都记者采访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张振仕律师,其表示,“根据公安部门的通报,犯罪嫌疑人冒充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并伪造公章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基本可以排除表见代理的可能。依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伪造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的,公司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即老干妈公司无需向腾讯公司支付广告费用。因该案件可能涉及合同诈骗,腾讯公司有权向犯罪嫌疑人追索损失。”
对于南山法院的诉讼后续将如何进行,张振仕称,因该案已由公安部门立案处理,南山法院审理的案件极有可能已不属经济纠纷,而涉及经济犯罪,南山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具体案件进展以续更新为主。
“公章事件”屡次引发关注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贵阳警方公告显示,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君是通过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市场经营部经理来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这是继今年以来又一起让人哭笑不得的“公章事件”。
今天下午,支付宝官微对此热点事件发文称“希望天下无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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