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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和男偶像一样困扰多年的隐秘病征,他却大方承认了


作者:刘柯麟,商业法律师,现居美国洛杉矶


古巨基是2019年我最崇拜的人。

去年,我才开始看《我是歌手》第三季。本来只是下班之后躺在床上玩儿手机时有一搭没一搭的背景音,谁唱了什么歌我也没放在心上。直到有一期,古巨基在主持的过程中出状况,麦克风忽然不发声了。他接过新话筒,举起湿漉漉的手来,丝毫不遮掩地说:“我是一个有手汗症的人。”原来因为他手汗过于严重,时常导致话筒短路。他还笑说与他谈恋爱的女生太可怜了,牵手时一定很难过。

“其实我是一个有手汗症的人。”

这个困扰了我多年令我羞耻得藏了又藏的隐秘病征,古巨基竟那样大大方方地在众人面前承认了。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在电视上讲起这件事,天知道这句云淡风轻的自嘲背后隐藏着多少年的自卑、耻辱和怯懦,而将之公布于众又需要多大的勇气。我内心震动不已,从床上弹坐起来。


小学练字时发现自己有手汗症

第一次对自己的手汗症产生知觉,是在小学每日下午的练字时间。四五年级的下午两点到两点半,老师总会给同学们发好庞中华字帖,让大家在薄薄的白色硫酸纸上一撇一捺地拓写钢笔字。午后阳光暖暖地烘烤着,我握着笔的手便出起汗来,且一发不可收,很快就将纸面浸湿,这时再落下笔去,字迹就洇染开来,顺着笔法的走向淌成一片墨蓝色水影。我只得频频把笔放下,将手在腰后的衣服上擦了又擦,再抓起笔来继续。

我本以为没有人会注意到我频频擦拭的动作,但终究还是被我的同桌发现了。那是站在儿童的尾巴上踮起脚来将将要够着青春期的时刻,班里有些女孩子已经初潮了,每个月“倒霉”的那几天,她们都会悄悄把装着卫生巾的彩色的小布包揣进校服口袋里,下课铃一响就飞速奔向厕所,生怕被别人瞧见。而男生们则会于课间时分聚在一起,指着辞典上以“女”字旁为部首的字嬉笑成一团。我当时的同桌也是这群男生之一,他对男同学们说:“麻子(我童年时的外号)练字的时候总是摸自己。”

其实我的手汗症并没有古巨基的那样严重,只是在热或紧张的时候,抑或是握住东西时(例如鼠标、笔、话筒、方向盘、别人的手),手心才会变得潮潮的,但也没有到达淌水的程度。古巨基在采访中讲过,他从小坐公交车时都怯怯的,因为握着扶手时,手心总会淌汗,滴落到坐着的乘客的脑袋上。

仿佛手心里藏着烂污流脓的疮口

比起生活上的不便,手汗症在社交方面困扰我更多,因为很多人触碰到一只湿漉漉的手时,都是会感到相当不愉快或者恶心的。例如高中时学校强制同学们练习校园华尔兹,那是一种需要男生女生两两组队拉着手跳的舞蹈。我当时的舞伴丝毫不吝于表现出他对我的鄙夷,当着全班的面跟老师说不愿意与我共舞。而在之后的华尔兹时间里,我总是把手紧紧地塞进衣袖,生怕碰到对方的手,好像自己手心里藏着一个烂污流脓的疮口不敢示人,任凭体育老师把我拎出来单独训斥。

而我的亲密关系也总伴随着尴尬,每每到需要与男朋友女朋友牵手的时刻,我总是迟疑而畏缩,直到实在躲不过去才受刑一样地伸出手来,然后听到对方问:“咦,你的手为什么湿湿的?”我遂慌忙缩回手去,顾左右而言他,为自己的不洁而羞赧,恨不得当场蒸发。

在热衷握手的国度做需要握手的工作

手汗症当然也影响到了我的工作。读法学院之后,为了求职,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大大小小的招聘会和networking events,而社交场合上两个成年人一见面,势必要先握手。学校甚至专门请了求职导师传授握手方法:一定要握得紧而有力,显得你坚定且自信,这样才能给对方留下较好的第一印象。

在networking receptions上,可能需要跟十几个西装革履的合伙人或一般律师握手攀谈。而正式的校园招聘会则要持续整整一周,每天面试5-10家单位不等,每20分钟就要跟人握手两次,面试开始时一次,结束时站起身来边道谢边又握一次手,更不要说面试官还常常不止一个。如果拿到了二面,还要去律所实地与多个律师约见(最夸张的一次,我在某诉讼精品所的二面中,一口气面试了10个人,从早谈到晚,险些赶不上回程的飞机)。

可是我这样的一双手,如何能够紧实有力地握住别人的手而不露怯呢?在我伸出手的那一瞬间,我甚至都能看到对方微蹙起来的眉头,但彼此还要装作浑然不觉地自我介绍。而律所面试竞争之激烈,招人标准之随机,恨不得言语间的一段短暂停顿都能够令你被拒之门外。比如一次,我感觉面试得一切顺利,快结束时,面试官自己尿急,便招呼也没打地径直冲向厕所——当然没有给我二面。再比如某次面试,面试官(一个很重要的女合伙人)把鞋脱了,待HR领我进来时才面带尴尬地到处找鞋——没有二面。

法学院的校园面试一般在酒店里的一间间屋内进行,故而学生时常需要于短时间内在几层楼中来回穿梭。面试的间歇我频频找准时机去卫生间洗手,以为经过凉水的降温,汗可以被抑制住,可是每每在匆匆赶回不同的面试房间时,我攥着简历和成绩单的手便逐渐潮湿了。攀爬在酒店旋转的雕花楼梯上,身边都是大声讨论着自己又锁定了多少个二面的求职者,我将手紧紧偎住黑西装袖口,好像藏着两条湿淋淋的热带鱼,随时可能流溢而出。

当然最终我还是找到了工作。可是在一次律所聚餐中,听到我对面的中年级律师(一个打扮时尚的做保险诉讼业务的黑人女生)漫不经心地说:“我最讨厌碰到那种汗手,超级恶心的,”我还是怔了一下,好像做了错事一般,将手默默藏到桌下去了——想到一会儿聚餐结束后我还必须跟她握手,而那时她将意识到我便是她尤其厌恶的那类人之一,觉得尴尬异常。继而懊丧不已:为什么我要跑到这么个热衷于握手的国家、做这种不得不经常社交和握手的工作呢?

想做手术 父亲说要和我一起做

我也曾尝试给自己肉身的隐疾寻找答案,终于在类似“丁香医生”的网站上找到了解释:手汗症,国内有报道发病率为4%左右,30%~50%的手汗症患者有家族遗传倾向,手汗严重程度从手掌潮湿到手掌出汗滴沥不等。

摘自百度百科的话,“患者无论炎夏酷暑,还是天寒地冻,手掌、足底及腋下总是多汗、湿冷,有时还呈滴珠状出汗,情绪紧张时更为严重。常常在写字时把纸张洇湿,打字时把键盘滴湿,更不敢与别人握手……这些虽然不是什么严重的疾病,但是多汗和/或脸红使患者每日处在无奈、焦躁或恐慌之中,给患者的工作、社交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严重影响患者的自信心。患者心理痛苦极大,常人难以理解。”而克服手汗症最有效(可能也是唯一)的方法便是手术切除交感神经。

我拿着这份报告给父亲看,我说我要做手术,把手上的神经切掉,成为一个不那么出汗的正常人。我以为我父亲会一口拒绝,就好像一直以来听到我戏言说自己想削尖下颌骨、磨腮、加宽双眼皮时那样。但那次他居然举双手赞成。

他说其实他也是手汗症患者,所以那些少年时代在讪笑中遮掩着长大的忏伤,遇到爱人时不得不夹尾而逃的怯懦,成人世界里畏畏缩缩的自卑与惶惑,他都有经历过。

虽然已经五十多岁年纪,父亲早看开和习惯了许多,却仍不能信誓旦旦说已全然从桎梏中跳脱出来、对外界的评价和讥诮毫无怨怼了。我父亲说,如果我选择手术,他将和我一起开刀,我们父女俩一齐变作正正常常的人。

可我终究还是没有手术。一方面是惧于可能带来的后遗症——一部分患者术后会全身严重代偿性出汗,也可能造成气胸、心跳减缓、活动力下降等等。而交感神经阻断是不可逆的,且需要全身麻醉——我也不敢说自己是个多么适合手术的人,毕竟我两年前拔智齿被全身麻醉,醒来后一小段舌头的神经便受伤了,至今都麻麻的不大尝得出味道,如果在手部神经上开刀,那更保不齐会出现什么异况。

但更重要的是随着年龄增长,我也渐渐开始学着、尝试着与有瑕疵的自己相处,令自己变得(起码看起来)不那么在意。是啊,我是有手汗症,我是个手心常常湿答答淌汗的人,我的手机用久了便会布满手印,我从方向盘上松开手来都会留下水渍,但是这并不是我的错啊。而朋友若问起来,我会装作不高兴,他们便闭嘴了——成年人的友情,在某些方面,其实比童年少年时期的要客气和友善得多了,而相处得不愉快的话,也可以随时远离,毕竟大家的生活都已经很艰难,怎么能抽得出时间让别人给自己添堵呢。

但我至今未能跟别人坦白过我有手汗症。我还是会尽量避免握手,有人在身边的时候,我看到自己在物件上留下的水渍,仍会心虚着希望对方不要觉察。可是当我看到古巨基在满场观众面前,堂堂正正地说自己有手汗症的瞬间,我觉得很轻松——原来那样的男偶像也与我分享着同样的缺憾,而真正说出口也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困难。好像忽然间有人安慰了那个暗哑而自惭形秽的少女时期的我,手汗症其实没什么的,好正常的一件事——是啊,我们只不过比别人多流一些汗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一时间我忍不住想流泪,又想站起来鼓掌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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