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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农行、中行,被罚超4000万
南方都市报·隐私护卫队梳理发现,“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多次引发公众和监管机构的关注。与此同时,监管机构对于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的动作也在不断加大。
根据调查,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对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娄底分行、东营分行、建德支行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责令相关金融机构立即整改。
隐私护卫队查询发现,上述6家银行中除中国建设银行建德支行外,皆有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据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5家分支行被罚共计4087万元。据财新报道,中国建设银行建德支行此次被罚101万元。
被行政处罚的6家分支行中,有4家为中国建设银行的分支行。其中,建行德阳分行系被罚最高的一家—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被罚1406万元。
《反洗钱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农行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除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外,亦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泄露客户信息,被罚款1223万元。该行一名营业室员工,因对“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泄露客户信息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3万元。该支行行长因对此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75万元。
其余各分支行的违法行为类型相似,比如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被罚款411万元。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涉案金融机构应以此为戒,全面排查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健全完善消费者金融信息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等环节的内控制度;建立用户异常行为监测模型,定期监测并堵塞系统存在的技术漏洞等安全隐患;确保系统生成日志能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信息数据的查询和下载操作。
上述负责人强调,特别是要畅通系统使用人员的意见反馈渠道,避免业务、技术“两层皮”的现象。在人员管理方面,对接触消费者金融信息的岗位人员合理设置权限,并采取内部审批等有效措施进行权限控制,全面开展员工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工作。
4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舟山监管分局发布两条罚单。浙江岱山农商银行因违规泄露客户信息,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该银行员工王某亮对泄露客户信息负有主要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5月,脱口秀演员池子诉笑果文化、中信银行泄露其银行交易明细事件引发网友热议。事发后,中信银行致歉并将支行行长撤职。
8月5日,上海银保监披露的两张罚单广受关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各被罚100万元,被罚原因均涉及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
“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问题在引发人们关注的同时,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也在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隐私护卫队梳理发现,制定“个人金融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动作不断。
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实施办法在延续原有的金融信息保护专章的基础上,以实现保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为目的,从信息收集、披露和告知、使用、管理、存储和保密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10月2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设专节明确敏感个人信息(包括金融账户等信息)处理规则。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金融信息安全?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建议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银行(支付)账户等,不要转借他人使用。
二、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不要随意在各类线上线下渠道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三、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金融信息被盗。
四、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
五、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及时销毁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
六、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手机短信、邮件和不明链接,不要随意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谨慎使用公共WIFI、免密WIFI。
七、发现个人金融信息泄露风险,要及时联系公安等部门维权。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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