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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份涉家暴案判决书:女性受害人近9成


自2016年3月1日起《反家暴法》正式实施,至今已满五周年。3月1日,北京市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发布《北京市涉家庭暴力案件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中以320份涉家暴案件判决书分析显示,女性受害人占比近九成,涉家暴案件认定率偏低,超7成案件当事人对家暴的主张未在判决书中得到回应。

数据显示:女性受害人占比88%

《报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主要数据库,以“家暴”或“家庭暴力”为关键词检索,2016年3月到2021年2月的五年时间内,北京地区涉家暴判决总数为320份。320个样本案例以案件性质为标准,可分为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三类,其中以民事案件占绝大多数,为315件,占比约98.4%,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极少。

《报告》指出,涉家暴判决书中,受害人是女性的为281例,占比88%;而受害人为男性的仅为30例,占比9.4%.加害人和受害人身份主要是夫妻关系,占比81.3%;其次为前配偶关系,占比12.7%,涉家暴案件中亲密关系发生家暴的占比极高。

而另根据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约24.7%存在家庭暴力,其中百分之九十为女性。

涉家暴案件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占比低

《报告》指出,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显示,北京地区五年里涉家暴判决总数为 320 份,年均案件量为64件,而同时段同地区系统收入的判决书总数超过百万份,婚姻家事类案件判决书为194043份,可见涉家暴案件数量极为有限,在同时段总案件数和婚姻家事案件数中均占比极低。

《报告》指出,家暴受害人遭遇家暴后求助司法救助的意愿不高,不少受害人对家庭暴力的违法性认识和维权意识仍不充分,例如在部分判决书中,有部分受害人将长期忍受家暴作为自己为家庭隐忍付出的例证。基于各种顾虑,受害人不愿诉诸司法救济,这些顾虑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成本过高且效果不佳、举证难度大、认为家暴是不光彩的事而难以启齿、“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习得性无助及害怕遭到加害人报复等。

涉家暴案件法院认定率极低

《报告》显示,在涉家暴的判决书中,家暴认定率极低。对当事人提出的家暴主张,大部分法院没有明确在判决书中予以回应,获得法院明确回应的案件数量仅有74件,其中认定构成家暴的仅20件。而有大约七成的案件中,当事人主张家暴并未予以回应。值得关注的是,在涉家暴判决书中,以《反家庭暴力法》为法律依据的仅为2例。

《报告》指出,在涉家暴案判决书中,多将家暴主张直接描述成“纠纷”、“矛盾”“小摩擦”等,或是不提及家暴事实而直接认定情感确已破裂。

司法实践中家暴认定举证难

《报告》指出,法官对当事人提出的家暴主张不予回应现象侧面反映出司法实践中有法官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敏感度不高。此外,家暴认定率低的主要原因还在于举证难。

统计结果显示,法院认定家暴事实不成立的54个案例中,所述主要理由为证据不足或未能提供证据,一方面是由于家暴受害人往往在事发当下难以或未能即刻收集和保留证据,加害人在施暴后通常擅于通过献殷勤、忏悔等方式取得受害人谅解,但家暴的取证时效性要求较高,一旦错过最佳取证时机则难以获得充分证据,使受害人在将来的诉讼救济中陷于被动。绝大多数受害人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家暴事实的存在,或者仅能提供证明力弱的伤情照片或报警记录。又由于家暴发生极具隐蔽性,通常是在深夜或者封闭空间,鲜有目击证人。

而家庭暴力的界定也是涉家暴案件审理的关键点。《报告》指出,尽管《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对家庭暴力的概念作出较明确的规定,但仍欠缺具体且有可操作性的认定标准。以家暴概念和表现形式为例,怎么理解“殴打”和“残害”?如何认定精神暴力?家暴是否要求持续性或连续性?如何区分普通夫妻冲突和家庭暴力?是否只要双方都有动手就应认定为互殴从而不予认定为家暴?性暴力、经济控制是否属于家暴?如何属于,如何认定?未共同生活的前夫妻关系是否属于家庭暴力的关系主体?目前缺乏细化规范作指引,司法实践中不同法官往往对这些问题采取不同的观点,裁判不统一现象较为普遍。

建议采取更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制

《报告》就此建议,应完善立法,加强执法以及强化反家暴办法的宣传培训,建议在《反家暴法》中明确扩大列举常见家暴的形式,包括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性暴力、经济控制等方式。同时应体现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对上述人群有忽视、照料不周等不作为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家庭暴力。

另一方面,由于家暴举证难,导致认定比例偏低,当前对涉家暴案件没有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定,采用“谁主张谁举证”规制,使得家暴案件本身难取证的不利后果多由受害人一方承担,建议可针对涉家暴案件采用更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

此外,《报告》也建议,通过开展性别意识和家庭暴力知识培训,提升法官的平等意识和反家暴意识,同时加强《反家暴法》的宣传工作,提升社会大众的反家暴意识,提升家暴受害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蒋小天 发自北京
封面图为南都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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