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对岳母实施强奸,妻子多次提起离婚诉讼,均被法院驳回,这一离婚案件在8月6日引起热议。南都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2016年至2019年期间,女子潘某提起了5次离婚诉讼,均被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并在判决书中表示希望她从维护家庭和谐出发,积极履行对丈夫的照顾义务和对小孩的抚养义务。8月6日,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经了解,后来女子潘某又起诉离婚,经法官调解,“两人成功离婚了。”该工作人员表示,具体离婚案情,还需要向法官了解调查。潘某出生于1989年,经双方父母介绍,她在2007年认识了比她大一岁的徐某,在2007年两人订婚,并顺利结婚生下两个儿子。可是从2015年底,潘某因为不堪忍受徐某的家庭暴力,离家与徐某分居生活。潘某称,由于双方系父母包办婚姻,相互缺乏了解,徐某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双方婚后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此外,判决书还提到,在2014年那会,徐某因对岳母实施强奸犯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潘某表示,徐某的这一行为也导致双方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再加上刑期内徐某无悔改表现,仍多次骚扰潘某母亲,其行为给双方家庭造成极大伤害。为此在2016年3月,潘某提起了第一次离婚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当时,徐某辩称,他与潘某婚前感情基础较好,婚后从未打骂过潘某。虽然他在2014年犯过错,自己也深感愧疚并已改正错误,已得到潘某及家庭的谅解。潘某要求离婚的根本原因是嫌弃他在婚后患急性而短暂的精神障碍,不同意离婚。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之前,有三年多的同居时间,彼此应有充分的了解。婚后共生育了两个儿子,可见婚后感情较好。最终判决不准予潘某与徐某离婚。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希望原告潘某珍惜以往夫妻感情,多为两个小孩的健康成长考虑,与被告相互扶持,共同维护家庭的稳定和谐。判决书显示,除了2016年那一次,潘某还提起了4次离婚,可结果一样,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南都记者从判决书中了解到,潘某提起离婚诉讼的理由有被家暴、丈夫强奸岳母未遂、感情破裂等多种原因。在第5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潘某表示,她离家出走后,与徐某分居已达3年有余,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为何5次离婚诉讼均被法院驳回?南都记者梳理了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上述判决的判决理由,法院均认为潘某提出徐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感情破裂,且近年来继续骚扰、殴打潘某及其母亲的主张,因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故不予支持。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表示,两人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之前,有三年多的同居时间,彼此应有充分的了解。婚后共生育了两个儿子,可见婚后感情较好。虽徐某于2014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处刑罚,但潘某给予谅解,并在徐某患精神障碍时给予照顾,可见双方都有维护家庭关系的意愿。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还表示,希望潘某从维护家庭和谐出发,积极履行对丈夫的照顾义务和对小孩的抚养义务。8月6日下午,南都记者联系了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该法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女子潘某后来又起诉离婚,经法官调解,潘某和徐某成功离婚了。*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