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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被曝:居家办公时,5分钟抓拍一次人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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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爆料称,成人在线教育平台“尚德机构”要求员工在居家办公期间每五分钟抓拍一次人脸,一天需抓拍89次,如果几次抓拍不到,将扣除全部绩效。尚德机构则回应媒体称,员工事先知情,且仅在工作时间内会被抽查。

尚德机构官网显示,其于2003年创立于北京,专注于成人职业与学历类考试、技能培训、国际教育和兴趣培训,培训内容涉及自考、MBA、教师资格证、会计等项目的考前培训等。2018年在纽交所上市,但此后股价一路下跌,已由上市之初的152.23美元/股跌至如今的3.02美元/股。

网友爆料称,“居家办公要摄像头每5分钟抓拍一次人脸,大家不敢去上厕所”,而且如果几次抓拍不到,就要扣除全部绩效,“领导和hr也跟着扣钱”。另一位网友则表示,尚德机构还称截屏不够89次算旷工。还有评论称这一举措从2019年即有先例。


5月10日,南都记者联系了尚德机构,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此前尚德机构曾回应界面教育称该远程办公措施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公司正在通过内部员工论坛等渠道收集员工建议,希望能在公司效率和员工体验上,寻求更好的平衡点。此外,尚德机构称此举是在员工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由员工自行安装软件进行办公。在工作时间内,软件会抽查员工的工作状态。对于员工就餐休息等个人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不做抽查。

即使员工知情,公司是否就可以以如此高的频率抓拍员工的面部照片呢?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网络安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王琮玮认为,由于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并非平等民事主体,而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因此,即使员工同意,也不能证明其自愿性。

“员工可能是迫于作为公司的一员,如果不同意就会使他的工作受到影响,”她强调,“尤其是现在有疫情,很多公司可能难以为继,然后员工求职也存在一定困难。”

根据2021年11月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公开处理规则,保证信息质量,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等。

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主任熊定中指出,这种抓拍没有合法性依据,超出正常企业内部管理、考勤的合理范畴,员工有权不遵循。而高频的抓拍也侵犯了员工的个人隐私。

王琮玮也认为尚德机构的做法既无正当性、也无必要性。“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考核通常是以结果论的,至于是否需要8个小时都处于工作的状态,很难去量化和去衡量。所以我个人觉得用这种方法来证明员工处于工作状态、对员工实施劳动管理,是没有必要的。”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显示,目前尚德机构旗下的北京尚德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正面临着数百起司法纠纷,其中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占63.39%。


南都评论居家办公“每五分钟抓拍一次人脸” 不只是不讲武德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爆料称,成人在线教育平台“尚德机构”要求员工在居家办公期间每五分钟抓拍一次人脸,如果几次抓拍不到,就要扣除全部绩效,“截屏不够89次算旷工”,以至于“大家不敢去上厕所”。涉事公司回应称,该系统在员工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由员工自行安装。
考勤界的“天花板”又有了新高度,因疫情导致的居家办公,居然这么快就出来了“因地制宜”的虚拟考勤系统。一间以“尚德”为名的公司却用这种不怎么讲武德的方式,把居家办公的员工压迫到不敢上厕所。这可能已经不是一家公司内部的管理问题,而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大事。
当然可以看到,各种互联网办公方式的推出有越来越多的打工人开始察觉,因为远程办公的某种“赋能”,使得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在拉长,类似情况在“关不掉的手机”“回不完的微信”中,已经不是个别人的个别体验了。卓别林在《摩登时代》里所呈现的打工人处境,可能已经有了新技术下的2.0、3.0版本复刻。
“公司突然抓考勤,说明开始走下坡路”,网络流传许久的这句调侃说归说,一旦真在就业压力骤然增大的情况下,让很多打工人因此做出抉择也不那么容易。正如法律人士在南都“AI前哨站”所言,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并非平等民事主体,涉事公司口中的员工“知情同意”,并不能证明其自愿性:“尤其是现在身处疫情,很多公司可能难以为继,然后员工求职也存在一定困难。”
2021年11月颁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等。而2021年1月实施的民法典则要求,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除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还必须满足征得同意、明示目的方式与范围等多项条件。
五分钟一次的人脸抓拍,以获取员工的生物识别信息,如何辨别和判断员工在特定场景下对于相关收集个人信息行为的“知情同意”是基于自愿而非胁迫?就在去年,还有企业发明所谓智能坐垫以监测员工心跳、呼吸、坐姿等信息被怀疑用于考勤的新闻引发热议,恐怕也是同样的逻辑难题。受雇于人就难免受制于人,而对用人单位越来越逼员工到墙角的各种监测、监督技术,除了网络匿名发帖吐槽,员工又该如何明确表达不同看法?还是说公开发帖爆料、质疑本身,就应当被视为员工不自愿的一个表现?
其实在前述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个人信息保护不仅是公民权利,同样也是有专门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监管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接受、处理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投诉、举报”并进一步调查处理就在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员工除了在社交平台吐槽引发媒体关注之外,还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的方式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线索,借助监管部门的力量纠正公司的违法行为。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当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或者说,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本身就可以基于网友爆料线索介入调查,对涉事企业过度采集员工个人生物信息的做法予以及时纠正和依法处理。技术日新月异,监管自然也要与时俱进,网络发帖早就已经是执法机关获取执法线索的常规途径了。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采写:南都记者 胡耕硕
视频:南都记 王子黎 胡耕硕
另据南都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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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搞法,员工怎么会好好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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