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南通住建局学“朝令夕改”
昨天有朋友希望我们谈谈12月24日@如皋发布 发的一条公告。
我们在如皋发布上找到了这条公告,发现公告发布的时间是12月24日17:32,而公告里申请截止时间是12月24日15:00。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中办发〔2012〕14号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其中明确界定了“公告”和“通告”这两种公文的差别。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公告的题材,必须是能在国际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重要事项,或者依法必须向社会公布的法定事项。公告的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权力部门的威严,既要能够将有关信息和政策公诸于众,又要考虑在国内国际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一般性的决定、指示、通知的内容,都不能用公告的形式发布,因为它们很难具有全国和国际性的意义。
很明显,上面这则“公告”没有尊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规定,忽视了公告的庄重性,以“公告”替代“通告”。
按照正常人的理解,这则“公告”的目的是告诉广大市民2024年12月24日15时起“停止受理我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申请”,很明显,它必须在这个截止时间之前发出去才有意义,相关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是否及时递交申请。15时过了,不再接受申请已经成了一个既定事实,再“公而告之”就有画蛇添足之嫌。从这个角度来说,如皋发布转发这则“公告”的时候好像没动脑筋。
鉴于这则“公告”的落款是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们搜索到该局官方网站,找到这则通知的原始出处,我们发现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这则通知的时间的12月24日13:52,也就是说,满打满算,他们留给市民反应的时间只有68分钟。
这就没法让人理解了。通常情况下,除非的发生了重大突发事件,否则涉及公众的公共决策都会给大家留足反应的时间。“停止受理我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申请”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能算“突发事件”吧。
于是我们找到了《关于旧房装修、改造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认真读了好几遍,关于补贴申请截止时间我们只找到这样一句: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补贴申请,补贴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并且没有任何地方说到这项补贴是“申请额度”的限额。
很显然,12月24日发布的这则停止接受补贴申请的公告是对12月4日发布的这则公告的否定。
如果24日这则通告背后没有其他“不足为外人道”的特殊理由,真的是因为“限额已满”无法再接受更多补贴申请,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12月4日发布的《关于旧房装修、改造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是未经认真调查研究的拍屁股(不是拍脑袋,因为拍脑袋毕竟还有脑袋)决策的产物。
发布公告之前只想着上级已经布置了这项任务,我们原封不动的推行下去就好,至于资金来源、市场规模等等全不考虑,等到真的实施起来,发现补贴不起了,马上发一则“公告”,告诉大家68分钟之后不再接受申请,全然不顾“gongxinli”。
一个政策出台,群众就会根据这个政策,调整自己的计划,对自己的生活作出预期。而政策多变,朝令夕改,就会打乱民众的生活步调,让民众不知所从。
《关于旧房装修、改造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正式发布,其实是跟老百姓之间订立的一种法律意义上的承诺,不能随意改变。《关于停止受理我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申请的公告》则是单方面的毁约,而且呢,既不存在情境的改变,也不存在重大误解,完全是因为他们单方面准备不足所导致的。
这样一来,原本准备申请补贴着手改造厨卫,改善一下生活的群众就像吃了个苍蝇,被人白白耍了一番。以后再有类似的“公告”,他们还会信么?
出息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