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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地市:今起,暂停限购政策!


昨天(5月31日),广东省江门市印发《关于优化江门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6月1日起江门市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新会区会城街道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行限售政策,购房人须在办理合同网签满3年后方可转让,对上述区域暂停实行限购政策。


据悉,此前在江门市内实施限购也就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新会区会城街道这三个区域,该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江门市暂停了限购政策!这也是继今年3月,江门市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后,楼市政策再松绑。


江门市住建局方面表示,限购政策是过去江门市为应对市场过热、房价上涨过快时出台的稳定市场的阶段性政策。在目前江门市房地产市场形势下,对原政策进行适时优化和调整,也是为了稳市场、保发展。限售政策延迟房屋交易周期,延长持有年限,能在抑制短时间内买卖房屋赚取差价的炒房等投机行为,更好地满足刚需、改善型和新市民购房需求,也更适合江门市房地产目前的发展现状。


《通知》提到,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江门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


《通知》还提到,江门市房地产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如市场数据异常波动,按上级要求,适时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江门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早在4月28日,江门市发布《江门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从坚持房地一体、优化购房资格、加大金融支持、营造良好市场氛围等方面,提出14项措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信心。江门市住建局方面提到,本次江门市出台的新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从实际出发,精准施策,支持刚需、改善型和新市民住房需求。


《关于优化江门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具体如下: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记者 严亮 曾育军 吕婧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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