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严禁变相“掐尖”!广东最新明确

南都报道 南方都市报 2024-04-07


3月15日,《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发布。其中明确,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加分依据,相关特长和表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严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自主招生资格前置条件和录取依据,严禁以自主招生名义变相“掐尖”、提前招生等。

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的比例
落实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政策。每所公办优质高中学校(含外语、体育和艺术类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中考报名学生总数(除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等),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各市各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名额分配录取比例不低于总招生数的50%。有关高中阶段学校要统筹做好名额分配考生的培养工作,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积极采取学业辅导等方式,帮助名额分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加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完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入学机制,优质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可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劳动者就读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可实行注册入学的办法,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招生部门通过统一招生平台备案。要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统筹安排珠三角中职学校跨市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的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中职学校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纳入计划,不得到外省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所属中职学校严格执行公布的跨省招生计划。

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加分依据
《通知》还指出,要清理规范录取加分或优待政策。全面清理加分项目,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或优待政策,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范围。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加分依据,相关特长和表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各市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3种类型可在本市范围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应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普通高中及省属学校,按批准的办法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需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高中学校要根据招生方案、中考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开展自主招生,主动及时公开自主招生的各环节重要信息和录取结果。严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自主招生资格前置条件和录取依据,严禁以自主招生名义变相“掐尖”、提前招生等。各市要严格审核学校自主招生章程,规范自主招生的办法与程序。加强对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督,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可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加强招生管理。各市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地处县域(包括县、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地市教育部门批准的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

对于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市、区)教育部门的申请,统筹调配全市学位资源,合理安排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可由所属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市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相同;对于过去市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的地方,应减少市属学校跨区域分配指标,力争实现属地招生。公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做到同步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跨地市招生,不得违规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

  •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禁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等其他渠道收集学生有关报读意愿以及个人相关信息;
  • 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 严禁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
  • 严禁未经录取,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预录通知书,提前收取“预留学位费”;
  • 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
  • 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 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 严禁挖抢县中优质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 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 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
  • 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不得提前招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妨碍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不得以普通高中学校(班)等名义招收学生。

严禁“人籍分离”、违规招收“挂读生”
各市要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审核,按照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政策,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中考移民”、跨区域招生。不得随意向县(区、市)和学校下放中招服务平台招生功能权限。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资格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强化学籍管理。学籍系统不得为未经省中招服务平台备案录取的新生注册。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违规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自行录取新生、无学籍现象发生。要重点检查招生录取学籍接续有关工作,定期抽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业务核办情况,及时查处、纠正学籍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堵住违规招生漏洞。

要坚持正确招生舆论导向。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劝学生不参加中考,不得片面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

以下为《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记者 孙小鹏 实习生 陈姝妃 

南都君特选(戳下方标题


乱港艺人,入狱!

燃爆致2人伤!最新通报

刚刚通报!潮州原市长何广延被双开


 点亮关注 ↓↓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