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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泄密门”,公司回应其父亲身份


7月27日晚间,中信建投再次发布声明称,近日,某高校学生王某某在中信建投证券研学期间拍摄视频引发社会关注,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

“经核实,该学生系华中科技大学大一学生,其父亲为非公职人员,从未在金融监管部门任职。经查,该学生进入公司研学系公司投行某团队负责人违规引入,公司已对该负责人作出撤职处分,并将对投行部门负责人严肃问责。”中信建投表示,就视频所涉及的公司客户信息,公司将尽力降低对客户的影响,切实维护客户权益。涉及员工工作笔记等信息,属常规尽职调查记录,经查不存在协助财务造假等情况,公司将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业务行为依法合规。

中信建投也强调,对于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疏漏,公司将深刻总结、认真反思,扎实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和人员管理。

此前,7月26日,一则流传于网络的视频显示,一位自称是龙头券商中信建投的实习生记录了其在投行部门工作的一天。

网传视频截图

在短视频中,该实习生行事非常高调,不仅露出了其开着上下班的京牌豪车,还展现了下班后去打高尔夫球的场景。此外,还露出了中信建投的公司logo。更有甚者,该实习生还将中信建投正在做的IPO项目,包括客户信息等重要细节都放进了短视频中。 

当日下午,中信建投紧急回应称,视频内容涉及公司客户敏感信息,违反了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目前,公司已责令该学生终止研学,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彼时,中信建投也表示,公司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肃纪律要求。

追问中信建投“泄密门”

实习生炫富事件暴露了中信建投存在哪些问题?该事件是否会影响三家企业的IPO进展?实习生及中信建投是否要担责?就上述问题,南都·湾财社记者向业内人士进行了采访,并追问事情原委。

一问:笔记中泄露的信息是否涉嫌财务造假?

中信建投实习生发布的视频中,共涉及三家IPO企业的信息,分别为天津望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圆科技”)、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信控”)和深圳市海柔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柔创新”)。

有券商从业人士表示,‌实习生擅自拍摄并传播含有公司名称标识和客户敏感信息的视频,‌并上传至社交媒体,这表明中信建投在实习生的管理和培训上存在漏洞,‌尤其是在保密协议和合规管理的落实上存在问题。

“券商内部基本都有规定,员工不能在社交媒体上传与公司有关的内容,尤其是涉及保密的内容。实习生也不可以,但是管理上有一定难度。”上述人士表示。

就保密问题,涉事的该名中信建投实习生回应媒体称,“视频中出现的材料为正式员工以学习资料名义发放,并未告知系保密材料。”

“在金融行业,‌信息安全是重中之重,‌任何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不可估量的后果。‌”另一名券商从业人员介绍,‌在投行实习,一般会安排带教人员。如果带教人员没有告诉实习生保密的重要性,这说明中信建投对实习生缺乏监督和指导,公司内部管理和监控机制存在不足,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需要加强。

另有从业人员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这起事件中,三家客户肯定对中信建投的保密机制和内部管理有意见,对券商的信用影响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实习生的笔记中,还出现了“统一做一版收入”等字眼。有网友就此认为,中信建投涉嫌造假。对此,有券商行业人士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视频中的笔记内容属于正常的讨论,“做一版收入”可能是指按照会计的收入准则进行调整,使之更合规。“以此就认为造假,理由不充分。”

二问:是否会影响三家企业的IPO进展?

公开资料显示,望圆科技于2022年10月预披露招股书,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全面注册制实施后,望圆科技平移至深交所递交招股书,并获受理,处于第一轮问询阶段,但并未回复。2024年3月,望圆科技撤回IPO材料。

据媒体报道,2024年4月,国能信控注册地的主管部门走访该公司,以座谈会的形式了解上市进展。天眼查显示,国能信控于2024年7月份完成股改,并更名。而海柔创新当前尚未完成股改,IPO进展相对缓慢。

就中信建投实习生泄露信息一事,南都·湾财社尝试联系了三家IPO企业。其中,望圆科技在接通电话后,并未进行正面回应。海柔创新曾对外回应称,此次曝光信息缘起投资机构委托中信建投对我司进行投资前财务尽调,属投资机构的常规程序。公司最新情况请以海柔公开信息为准。海柔内部对于本事件的影响也在持续关注中。

该事件是否会影响三家企业IPO的进展?一名头部券商投行部从业人员表示,“可能会有影响。现在上市本来就严,舆情方面也是会着重关注的地方。这些企业被置于舆论之中,监管部门肯定会十分关注,企业方面应该还是挺头疼的 。”

2024年4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六十五条规定:“本所受理发行上市申请后至股票上市交易前,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应当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发行人的重大报道、市场传闻。”

京都律师事务所马钊律师解释道,相关报道传闻或者披露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下,可能会影响上市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应当主动向交易所解释,并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问:实习生及中信建投是否要担责?

关于实习生泄露企业信息是否会涉及法律风险,是否属于商业秘密,马钊律师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核心要看保密协议的约定。”

马钊律师介绍,原则上来说,当下没有被公开市场披露出去的全部的信息都可以囊括在保密的范畴之内,包括协议文件、知识产权、技术信息、数据、盈利模式,商誉评价等。

马钊介绍,保密协议义务人包括以下各方:首先是公司一方,包括雇员、管理层等能够接触到机密信息的人;还包括了第三方,比如会计师、审计师、评估师、律师、顾问等。此外,公司股东董事,公司的法律结构体系内的下属公司都可以囊括在内。“项目的保密协议期限一般是3-5年,也有可能会长,甚至是永久保密。”

“如果违反了保密协议,要去承担赔偿损失。”马钊律师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有的协议是一个固定金额。当然,也存在固定金额无法弥补所有损失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以所有的损失作为计算标准。其计算方法通常为直接损失计算、预期可得利益计算。

不过,保密协议同时也存在一定的豁免情况。马钊律师介绍,比如保密信息后来成为了公开市场信息,保密义务就解除掉。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法院或者行政部们按照管理规定要求披露,比如问询函、调证等。

在马钊律师看来,当下保密协议的整个体系逻辑相对比较成熟,尤其是券商。“作为专业机构,在大量接触IPO项目、涉及企业机密信息的情况下,在保密义务上应当承担更高的义务责任。”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湾财社 记者王玉凤 邱墨山 吴鸿森 刘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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