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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劳而获,太恶劣!”多名主播地铁站内直播早高峰人流,网友称“超级被冒犯了”!地铁回应【930新闻眼】

930老友记
2024-09-08

据奥一新闻7月12日报道,日前,有不少网络博主在深圳通勤高峰区域,例如地铁站、公交站台进行直播。记者留意到,多场直播镜头对准深圳地铁14号线岗厦北地铁站客流,将通勤的打工人作为直播对象进行直播,画面未对行人进行隐私保护处理。上万名观众在线观看大量直播间观众对来往的行人进行“点评”,此现象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7月11日,深圳地铁回复记者表示,据相关规定,网络博主于地铁站用直播设备进行直播的行为,需要事先征得运营单位的许可。地铁工作人员已对其加以劝导,之后将加强此类行为的管理。

地铁站内不打码直播早高峰人流

深圳地铁回应

近日,多名网友反映,在深圳福田区岗厦北地铁站早高峰期间,有数名主播在站厅直播地铁客流,且都没有打码处理,令被拍摄到的乘客感到冒犯。

评论区也有网友表示,“只是普普通通地上班,不想被直播放到网上,一群人指指点点。”“每个人都应该对陌生人有基本的尊重和边界感。”

网帖截图

据经视直播7月12日报道,从发布者提供的照片上可以看到,主播在地铁站内直播上下地铁的乘客,部分乘客低着头,也有部分乘客被拍到了正脸。而在直播的弹幕中,有网友还在对不知情的地铁乘客评头论足,“他们怎么都不开心似的”、“全部都是满脸的怨气”。

(注:图中马赛克是记者后期添加)
(注:图中打码图案是发帖者后期添加)

7月11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一位发帖者,他表示每天在岗厦北站坐地铁上班都能看到有主播在直播,“一开始以为是工作人员,结果发现是主播,而且不止一、两个人,我也被拍到过。”他还表示,感觉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利用不知情的乘客上下地铁拥挤的画面来博取流量,“不劳而获的行为,太恶劣了!”。另一位目击者也告诉记者,现场的主播直播时不给乘客的面部打码处理,“刷到过几次直播间,都没有打码。”

另据极目新闻报道,7月11日上午8时许,记者在直播平台搜索岗厦北地铁站,发现确有主播正在站厅对准地铁屏蔽门前排队的乘客直播,该场直播已有3000余次点赞,直播间还不时有人打赏礼物。记者查询其直播动态发现,从6月底开始,该主播就以“深圳最大的地铁站”为主题,在每天上午7点半至9点半左右对岗厦北地铁站站台进行直播。

直播截图

同日,记者以市民身份向直播平台及深圳地铁热线电话反映前述问题。深圳地铁客服回复称,已经记录了相关诉求,将反馈上去,会有工作人员核实处理。直播平台客服则记录了主播的直播时间,表示平台的专业团队将进行核实处理。

主播直播动态

据经视直播,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地铁方面一定会严加管理,“如果没有向地铁方报备拍摄内容,都是不允许拍摄、直播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加大各个地铁站巡逻力度,保障乘客的权益。“拍摄乘客的脸不做打码处理,这是不允许的,我们正在核查处理。”

据悉, 6月28日,岗厦北枢纽南区通道以及8~11号出入口正式开通,意味着岗厦北枢纽实现了深圳地铁1、2、10、11、14号线的“五线换乘”,成为目前深圳首个“五线换乘”枢纽。

7月1日岗厦北换乘客流有所上涨,单日换乘客运量达到33.49万人次,同比6月28日增长2.8%。当天,全市轨道交通客流排名前五的站点分别为:深圳北站38.22万人次、岗厦北站37.54万人次、布吉站32.51万人次、车公庙站29.09万人次、福田站23.77万人次。

律师:直播应在合理范围内

此类直播现象是否合法、合规?

据奥一新闻7月12日报道,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回复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直播很流行,但直播也要注意分寸和边界。如果主播只是直播自己,记录自己,在记录中无意间将周边人员记录在内,且其他人员当时没有注意或注意到以后没有提出反对意见的,一般应该在合理范围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和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如果主播在包括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内进行主播,或在景区、商业街或繁华公开场合,做直播的同时,除宣传自己外,也将其他人也作为宣传或直播的焦点或重点,原则上应该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或者在其他人提出反对意见后要及时停止,否则就有可能会侵犯其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尤其是很多主播,是以盈利、希望获得关注或打赏等商业目的而进行直播,如果在直播过程中有意将其他人的肖像或行为放到直播镜头内,则被认定侵权的概率更高。如果被纳入镜头的人员要是以被侵犯肖像权、隐私权等为由向主播提起诉讼索赔,或者向主播的运营平台提出投诉,最终可能会导致主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导致不排除主播被封号或删视频,最终得不偿失。

根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一条,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进行直播时,应当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直播内容,自觉维护直播活动秩序。用户在参与直播互动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网友们在视频中,对视频里面出现人员进行评论,必须有合理的边界。如果网友的评论涉嫌对视频中的人员刻意进行侮辱、诽谤或丑化,对被侮辱、诽谤或丑化的人员造成身体或心灵的伤害,则网友的行为可能也会构成违法,甚至严重的还不排除构成刑事犯罪。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奥一新闻、经视直播、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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