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花园3岁女孩被拐,家长悬赏10万寻人?别再转了!这是谣言
2月10日晚间,一则内容为“家长悬赏10万寻找3岁被拐女孩”的消息刷爆了大连人的微信朋友圈。
“帮忙扩散,3岁女孩在锦绣花园小区被拐走,家长拿出10万酬金寻人……”
网友纷纷传递爱心的同时,
也在为女孩的安危捏着一把汗。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
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悬赏10万寻找3岁被拐女孩
2月10日晚间,大连人的微信朋友圈被一条寻人消息刷屏。消息称,一名3岁女孩在锦绣花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小女孩能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她是被一名40多岁的男人抱走了。
寻人消息中,留下了一部“139××××2999”的手机号码,声称提供有效线索者可拿到10万元的酬金,联系人为宁继春。
消息配发的图片显示,一名年幼的儿童坐在超市的购物车里,一脸天真烂漫的模样。图片中的儿童指称是被拐的女孩。
虚假消息曾多次被辟谣
10日晚,记者拨打了消息中所留的手机号码,显示为关机状态。
经百度查询,该手机号码的归属地为沈阳市,被288个百度手机卫士用户标记为“辽宁省凤城市香元日用品厂”。
早在2015年,这条寻人消息就曾在上海、陕西、山东、福建、贵州、陕西、湖南等地广为流传,各地媒体经调查后均刊发报道表示“消息不实”。
该谣言曾在郑州出现
10日晚,有理性的网友辟谣称,“今晚朋友圈很多人转发了……好几年前的骗子信息,搜索一下就能查到。”
记者发现,转发这条寻人消息的大连网友多为年轻妈妈群体。对此,有理性的网友认为:
孩子属于弱势群体,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刻意以孩子为工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最容易引来人们的同情,从而达到传播面的最大化。
其背后,无外乎出于两种目的:在网络上博取关注,达到心理上的满足;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经济利益。
传播爱心需核实
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表示:
此类消息不仅在消费网友的爱心,
也污染了网络环境。
网友不经核实就传播“爱心”,
一旦不慎踩入了违法的“雷区”,
情节严重的会受到行政处罚直至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半岛晨报、海力网 首席记者 满文飞 实习生 邵宽明
编辑:张一蕾 校对: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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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样的方式消耗大家的爱心
造谣者必须被严惩!同意的戳个小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