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江秋莲:已报警!

半岛晨报 2023-01-11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发现,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疑似江歌遗体局部的照片,并配文:“辟谣:双手没有严重受伤。双手并非网络造谣的受伤严重,实际手部的刀伤少而浅,特此辟谣。”照片包括江歌双手的受伤情况、江歌颈部创伤情况等。

11月9日,江秋莲告诉天目新闻记者,她可以确定该账号发布的是江歌案卷宗中的内容,她已经报警,并在微博进行了投诉。“只有我和刘暖曦(曾用名:刘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卷宗。”


有网络账号发布疑似江歌遗体局部照片。图源:网络截图

记者发现,公布江歌案详情的账号于2014年注册,简介为:求真小组,调查陈世峰仇杀案真相,IP归属地是辽宁。该账号长期关注江歌案,并会不定时发布江歌案细节,比如:江歌案案发现场的照片、江歌被害时的随身物品照片及清单、江歌与刘暖曦的聊天记录等,还包括案件争议相关的内容。


发布者此番行为是否涉嫌侵犯江歌及江歌母亲合法权益?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作者发布的内容来看,既然是辟谣,就必须要有充足的事实和证据加以证明。“如果是恶意揣测,可能有引导舆论的嫌疑,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名誉,还会给死者家属造成精神创伤。如果作者发布的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并在互联网传播造成恶劣影响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江歌母亲可以要求作者删除内容赔礼道歉,或者追究发布者的民事侵权责任。”付建律师说。


此外,就该条微博发布江歌刑事案件相关照片等内容,付建表示:“目前我国刑法仅以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和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对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泄露案件信息的行为进行了规制,这是法律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保护,由此来看案件信息应当属于个人隐私。”因此,付建称,如果网友发布的事实属于真实案件信息,属于对江歌隐私权的侵犯,可以要求他人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如果网友非法获取江歌个人信息,可能需要承担刑事上的责任。如果该信息为捏造,或者散布包含他人不实情况类型的虚假信息,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江歌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被刘暖曦(曾用名:刘鑫)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当时,刘暖曦在一门之隔的住所内。2017年12月20日,东京地方裁判所对江歌在东京遇害一案进行一审判决,裁定被告人陈世峰故意杀人罪判处成立、威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9年,江秋莲向山东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刘暖曦的起诉状。2020年3月29日,山东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依法向刘暖曦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文件材料。
2021年4月15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2022年2月16日9时30分,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涉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

来源:天目新闻、红星新闻

编辑:刘晓霞

责任编辑:张一蕾   值班编委:王健

热点新闻推荐
此地单日新增1880例!社会面防控措施延长大连公安紧急预警
多名学生确诊,校长被免职!
担心瞎掉!知名艺人提醒网友
辽宁多地最新通告
太恶劣了↓↓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