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原来《欢乐颂》真的是部“法律剧”
遗
弃
罪
&
虐
待
罪
大结局啦!大结局啦!备受关注的《欢乐颂2》今天就要迎来大结局了。前几期,《以案说法》邀请专业律师点评最近的热播剧《欢乐颂2》中有关婚姻法和继承法的内容,得到了很好的反响,不少小珍珠纷纷反映追剧之余还能学些法律知识,真是受益匪浅。沉迷追各种剧的小编一直没放弃《欢乐颂2》,这越看啊就越觉得这里边涉及的法律知识还真不少,所以今天《以案说法》将继续邀请专业律师一起解读《欢乐颂2》中关于遗弃罪和虐待罪的那些事。
以前追剧只关注情节发展和演员颜值
自从听了《以案说法》
爱学习的小编也开始关注剧中的法律知识
原来剧还可以这样看
樊家哥嫂将瘫痪父亲扔到别人家
犯法吗?
情节回顾:樊家哥嫂去上海找樊胜美吃了闭门羹,两人计上心来,一不做二不休,竟然把重病的老父亲扔在了王柏川父母家!
樊胜美哥哥这种将瘫痪的父亲搬到别人家里的丧心病狂的做法算不算违法呢?
“报警也没用
警察只会当成一般民事纠纷处理”?
情节回顾:樊家哥嫂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想逼迫樊胜美现身,可是一旦让他们如愿,就会有下一次无休止的勒索借钱。如今,就算报警也无济于事,因为他们没偷没抢,警察即使调解了,回头他们再把父亲丢到王家,又能怎样呢?樊胜美欲哭无泪,王柏川也是焦头烂额。
这种情况下真的报警也没用吗?警察真的只会当成一般的民事纠纷处理吗?
王柏川情急之下直接将老人遗弃在路边
这种做法是否有问题?
情节回顾:王柏川带着几个兄弟,连同曲筱绡一起回家,见到樊父孤零零地躺在担架上。于是,大家合力将樊父抬出门,放到樊家楼下,樊哥发现了他们的行踪,急忙召集人手,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武器,王柏川等人见势不妙,直接将樊父放在地上,赶紧返回车上,一走了之。
王柏川情急之下直接将老人遗弃在路边,这种做法有没有问题呢?
王柏川家人遇到这种事情
如何合理合法地处理?
情节回顾:王柏川将樊父送回樊家后,立马回家收拾行李,打算全家“出逃”,到外面避避风头。
其实作为王柏川家人,遇到这种事情,从法律角度讲,最恰当的做法是怎样的?
曲筱绡所说的遗弃罪、虐待罪
有法律依据吗?
情节回顾:曲筱绡带着许多黑衣大汉闯进了樊家,自称是王柏川的正牌女友,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称樊家是蚂蟥吸血鬼,还威胁着要以遗弃罪和虐待罪报案。
这种情况下真的可以以遗弃罪和虐待罪报案吗?是否有法律依据?所谓遗弃罪和虐待罪是怎样的一种罪名?怎样的做法会涉嫌遗弃和虐待?现实生活中也常会遇到吗?
涉及遗弃和虐待
可能要判刑十年以上?
情节回顾:当曲筱绡说到樊胜美哥哥这种将老父亲随便丢在别人家的做法涉及遗弃罪和虐待罪,罪行零零总总加起来起码也要判个十年,樊母一听马上开始哭哭啼啼,樊哥的态度也软了下来。
曲筱绡这样说只是为了吓唬樊家,还是真的有法律依据要判十年?
“保证书”和“认错书”有法律效用吗?
情节回顾:樊哥听到曲筱绡所说的后果如此严重,立马就怂了,低头认错表示愿意写保证书和认错书,保证以后不再打扰王柏川的家人。
其实,这种所谓的保证书,保证自己不做某某行为,或者一定做某种行为,否则如何如何,这种保证书真有什么法律效用吗?
自称小明生父一家将小明关进牲畜圈
是否涉嫌遗弃和虐待?
情节回顾:安迪的亲生弟弟因为患有精神病,一直在一个敬老院里面居住。突然,自称小明亲生父亲的一群人把小明接回去抚养了。但是当安迪男友找到小明的时候却发现他被关在一个牲畜圈里面,跟一堆鸡鸭鹅关在一起,吃喝拉撒都在里面。
小明生父一家这种处置精神病人的手法是否涉嫌遗弃和虐待的问题呢?
樊胜美被哥哥告上法庭?
情节回顾:樊胜美的哥哥也真是个极品。可能是几次三番吃亏,变“聪明”了,居然会拿出法律武器。把自己的妹妹告上法庭。
法律问题:告什么呢?告妹妹不赡养父母?有根据嘛?还是说仅仅是想以此搅得妹妹心神不宁?安迪提醒妹妹说不必担心,她有每月给爸妈转账的单据和记录,是不是很有力的法律证据能自证清白?
王柏川怕樊家大哥
买房不写樊胜美的名字,担心多余嘛?
情节回顾:王家出钱给首付让王柏川在上海买房,但是却坚持房产证上不加樊胜美的名字。原因就是害怕樊家的哥嫂太穷凶极恶,说不定会使什么办法把房子弄走。
法律问题:房子算是婚前财产,首付不是樊胜美给,不加樊胜美名字的话,樊家大哥的确拿房子没办法。但是如果房子房产证上有樊胜美名字,情况会不会不一样?跟官司会不会有关?
瞒着丈夫,动用巨额家产帮女儿买房
有问题嘛?
情节回顾:《欢乐颂2》这部剧,最不喜欢看的,估计就是家里当老大的哥哥们了。剧里,真是家家都有个“不争气”的哥哥。无论有钱没钱,哥哥们都是比拼着不靠谱。樊家有极品哥,曲家的更极品,居然去澳门豪赌,欠下亿元巨额赌债。作为继母的曲妈妈原来早就有戒备,早早的把家产的很大一部分购置了上海各种黄金地段的店面,统统登记在自己亲生女儿的名下。曲父得知,大发雷霆。
法律问题: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底下,动用巨额夫妻共同财产帮自己女儿买房子。要真是打官司,有得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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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朱慧嘉
律师说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和虐待,通常出现在家庭成员之间。由于特殊的亲属关系,令家庭成员所为可能没有了底线。万一触犯了法律的底线,情节恶劣的,行为人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照顾,特别是要善待有特殊困难的亲人,这是社会道德文明的要求,更是法律规定必须遵守的义务。更多解读,一起听节目吧
《以案说法》
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别担心,您还可以在珠江经济台微信公众号主页或者文章底下留言。慧敏和朱律师定当鼎力相助!
作者:慧敏、朱慧嘉
编辑:卢楠、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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