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天,被跨省追捕的广州医生取保候审 | 鸿茅药业红黑史:一边是明星企业,一边深陷质疑
近日,广州医生谭秦东因吐槽鸿茅药酒被捕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认为,目前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戳链接回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鸿茅药酒案被退回!公安部介入)随后,谭医生获得取保候审。
凉城县公安局回应鸿茅药酒案
昨天(17日)深夜,凉城县公安局通报称:
凉城县公安局坚决贯彻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指示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检察机关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前天(15日),凉城县公安局曾通报称:
凉城县公安局于2018年1月2日立案侦查,经查《中国神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系广州谭某所写,并在网上进行大量传播,谭某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凉城县公安局于1月10日对嫌疑人谭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月25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其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被取保候审后案件走向
目前,谭秦东已被取保候审。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邓学平律师分析后续几种情形: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 ,会出现两种情况:
一、公安机关自行撤案;
二、公安机关补侦完成,案件重新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
若公安机关补侦完成,重新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 ,检察院会出现两种情形:
一、将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
二、做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原因有:
1、绝对不起诉(明确认定不构成犯罪);
2、相对不起诉(构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3、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
2017年12月19日,广州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布《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一文。文章发出后,鸿茅药酒厂家认为谭秦东文章对鸿茅药酒的疗效恶意抹黑,使产品销量下滑,因而报警。
2018年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公安局办案人员来到广州,跨省对谭秦东实施抓捕。
4月14日,红星新闻报道此事引发关注。丁香园、丁香医生等随后跟进支援,阅读量超过百万。
4月16日,凉城县公安局发布通报案情称,1月25日,谭秦东被检方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月16日晚间,药监局发布通知要求鸿茅药酒对其虚假广告的问题做出解释,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做出解释,汇总五年来不良反应情况,向社会公开。同时审查其非处方药身份。
4月17日下午,“内蒙古检察”官微: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改变强制措施。
4月17日下午,公安部官微: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案件核查工作。
17日下午6时许,谭秦东代理律师办好取保候审手续,谭秦东走出看守所。距离他被跨省抓捕,已经过去了97天。
聚光灯下的鸿茅药业,逐渐显露出两副面孔:
一方面,它是内蒙古贫困县凉城的明星企业和纳税大户,多项荣誉及认证加身,已在筹备上市;
另一方面,它多次因虚假广告被通报违法,在消费者中颇受争议,其配方也被医药界人士质疑“含有毒性物质”。
两方面事实,同时存在多年,竟能相安无事。
鸿茅药业红黑史:
一边是明星企业,一边深陷质疑
以下为鸿茅药业的“红色”时间线
▽
内蒙古凉城县解放,县政府接管私营鸿茅药酒作坊和买卖字号。相传其字号“荣盛坊”创制于清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兴业于凉城县鸿茅镇。
国营凉城县鸿茅酒厂成立,经营药酒和粮食酒。
鸿茅酒厂进行股份制改革,成立凉城县鸿茅酿酒有限公司。
鸿茅国药官网称,“鸿茅药酒”于这一年被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为国药准字号OTC(非处方药),但不论是这个部门还是其前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1992年都尚未成立。至于其当前使用的国药准字Z15020795,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系统中确能查实,其见载于媒体报道的时间则可前溯至2008年初(新华网,《浙江首次在一定范围内暂停销售5种广告违法药品》,2008-01-25)。
以凉城县鸿茅酿酒有限公司为龙头,包含食品加工公司和精淀粉厂的凉城鸿茅集团正式组建。同年6月,投资成立了集团公司的专业营销公司——凉城县鑫丰营销公司。
根据该集团的历史宣传材料,组建前三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6亿元,上缴税金7606万元,“将近占全县3年财政收入的一半”。
凉城县鸿茅酒厂所生产的“鸿茅药酒”进入卫生部《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目录》(保护品种号:ZYB20798025),保护年限为7年。
以上市为目标,开始剥离辅业,与内蒙古金宇集团等四家企业共同组建内蒙古鸿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商标转让,获得医药制品类别中的“鸿茅”商标(注册号:第1516455号)所有权。
这一图标至今印在鸿茅药酒的包装盒上。
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鸿茅药酒在列,取得了中成药内科用药的甲类OTC认证。
因对鸿茅实业的投资持续亏损,原大股东金宇集团陆续转让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鲍洪升担任董事长的北京秦吉达企业集团入局(曾将“护肾宝”、“美福乐”系列减肥产品、“藏药”、“婷美”保健内衣等成功推向全国),成为鸿茅集团新的主导者。鸿茅国药官网这样写道:“2006年,我们接过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个宝贝,接过一家百废待兴的老企业……我们有一个简单的梦想……希望大街小巷都有我们的鸿茅药酒,家家户户都知道它,认可它;还希望它能够成为中华药酒的第一品牌。”
鸿茅药酒组方。
新装鸿茅药酒在全国上市。曾塑造了“汉武大帝”、中药世家子弟“白七爷”等角色的演员陈宝国被聘请为“鸿茅药酒”代言人,其参演的情景式广告强调疗效和孝心,在电视台和线下零售渠道铺开。据鸿茅集团的宣传资料,“当年扭亏为赢”。
“鸿茅药酒传统配制技艺”入选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鸿茅药业获得商务部批准的“中华老字号”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同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湖南日报》广告,2011-10-11)
鸿茅药业申请的《一种药酒及其制备工艺》(申请号CN201110383260.8)专利经过长达1年半的审核,终于获得批复,“发明人”登记为鲍洪升。申请书上的描述如下:“一种药酒及其制备工艺,它的原料包括67味中药材,本发明的制备工艺既能保证原药材有效成分的充分提取,又能改善药酒的口感,具有口味醇和、绵柔的特点,采用了铜鼎中点燃药液降低酒度的工艺,使小分子有机物质挥发、燃烧,降低了这些物质对人体机能的不良影响。采用的陶坛盛装药液地埋工艺,使药酒经过发酵形成多种益生菌和功能性物质,形成了独特的香型和风味。”
鸿茅药酒配制技艺(其官网宣称为“独特而神秘”的“八步古法”)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人为鸿茅药业董事长鲍洪升。
鸿茅药业顺利通过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免于停产。
内蒙古鸿茅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投入运营,宣告鸿茅药业进军电子商务。当年“双十一”,济南《齐鲁晚报》刊登广告文章:《看,鸿茅药业等中华老字号如何玩转互联网+》。据米内网推出的《2016年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竞争格局》报告,鸿茅药酒零售药店终端(包括实体药店与网上药店)2016年实现销售额16.3亿元,同期增长39%,在中成药类目下仅次于东阿阿胶。
鸿茅药酒向内蒙古证监局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辅导备案材料,进入辅导期。公司名称由“鸿茅药业”变更为“鸿茅国药”。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到媒体质询,在官方网站上发出通告称,“未见到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发布违法广告信息。”
内蒙古食药监局为内蒙古鸿茅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换发了《药品经营许可证》。
内蒙古食药监局再次在官网上发出通告称,该局于2017年12月召开了鸿茅药酒广告审评论证会,“结论为:鸿茅药酒广告符合《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有关规定。”
以下为鸿茅药业的“黑色”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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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
鸿茅药酒厂因涉嫌牟取高额暴利,被成都市、区两级物价检查所立案调查。当地报纸《蜀报》(新华社四川分社等主办)3月20日刊文指出,加算各种成本后,一瓶酒一般只售30元左右,而鸿茅药酒在成都市场的售价却高达165元;省物价局官员表示,按国家颁布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来衡量,这是一种严重的暴利行为。
上世纪90年代末,鸿茅药酒逐渐从消费者视线中消失。
2006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豹骨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禁止在中成药处方中使用豹骨。豹骨是猫科动物豹(Parthea paralua)的骨骼,据信具有追风定痛、强壮筋骨的功效。至今在鸿茅国药官网的“组方”页面,仍能看到“豹骨”这味药。
2008年
因鸿茅药酒发布违法广告,江苏省食药监局对其实施了“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鸿茅药业在《新华日报》、《金陵晚报》和南京电视台影视频道分别发布“更正启事”后,该措施被解除。7个月后,鸿茅药酒再一次在江苏常州电视台公共频道投放严重违法广告,在2009年初被江苏省食药监局通报,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008年6月,鸿茅药酒广告还因为在发布宣传中存在夸大主治功能、绝对化夸大疗效、利用公众人物和患者的形象做证明等严重违法行为,被宁夏食药监局叫停。
2009年
鸿茅药酒因为在湖北省报纸上刊登“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被湖北省食药监局暂停在省内的销售,并需配合抽检、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
同年3月,《中国经济时报》以《鸿茅药酒涉嫌广告违法?》为题,对鸿茅药酒夸大功能主治,利用专家、明星、患者做疗效证明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报道。在报道中,鸿茅实业副总经理张一平强调:“违法广告都是代理商背着我们做的。”
4月,《中国经济时报》再次针对鸿茅药酒刊发调查采访《经销商曝药品违法广告内幕》,其中河北某经销商自信表示:接到消费者投诉或是媒体调查,相关部门不是主动向上级汇报,更不会采取什么措施,而是首先通知他本人,让他设法摆平。
2010年
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发布《媒购行业第三期通报》,监控到鸿茅药酒“涉嫌违法发布未审查的广告”。
2012年
鸿茅药酒因未经审批、擅自使用非处方药(OTC)专用标识,被绍兴市食药监局通报违法。
2013年
浙江省工商局曝光了鸿茅药酒等10个涉及医疗药械保健食品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性案例。鸿茅药业还曾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5家“严重失信等级”广告发布企业之一,被列入“广告发布行为黑名单”。
2014年
广东某网友通过网络向政府部门投诉,“为何不处理虚假宣传的鸿茅药酒?”广东省工商局回复称,“该药品的违法广告曾被我省各级工商部门多次查处并进行公告。如您在我省媒体发现仍有该产品的违法广告发布,请提供具体媒体名称及广告发布时段……我局将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2015年
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当月,影视明星陈宝国代言的鸿茅药酒广告被上海市工商局立案查处,成为“新广告法首犯”。
2016年
没有了明星代言的鸿茅药酒发布新版广告,用30秒的患者形象动作配合押韵广告词,十分洗脑:“腿疼,喝鸿茅药酒;风湿痛、筋骨痛、关节痛,喝鸿茅药酒;尿频起夜、气虚血亏,喝鸿茅药酒……鸿茅药酒祝您每天两口,把病喝走”。《羊城晚报》以《鸿茅药酒换“马甲”继续吆喝》为题,再次警醒消费者不要被广告误导。
同年,“鸿茅药酒官方商城”网站被安徽食药监局认为“存在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等问题”,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产品信息。
2017年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17年一季度省属主流媒体重点涉嫌违法广告监测通报》,鸿茅药酒因违反《新广告法》第19条(“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又被通报。
2017年12月
号称能预防和延缓白内障等眼疾的“神药”莎普爱思被质疑后,舆论呼吁打假各类神药。
同月19日,广州医药从业者谭秦东在“美篇”上发布了一篇帖子,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注:原文如此),约两周后被凉城县警方刑事拘留,引爆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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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观察者网等综合
编辑 | 洪鑫 陈茜
校对 | 蓝淑茹